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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统计局办事指南
 

 根据职能配置的要求,依据《统计法》和《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区统计局的办事内容及程序如下:
 (一)办事内容:
   1、综合法制股  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和生产总值的核算资料;各有关单位定期报送基本单位的统计报表,组织统计教育培训和职称考评;
   2、农村经济股  各有关单位定期报送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报表。
   3、工业基建股  各有关单位定期报送工业、交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
   4、社会贸易股  各有关单位定期报送劳动、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旅游业、服务业、科技等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
 (二)办事依据: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方法制度。
 (三)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直接到相关股办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及时答复或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给予具体指导,决不推诿;对于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外商投资企业年审,资料齐全的即刻办,资料不全的指导办;同级部门的商函,紧急的即刻办,一般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办事纪律: 依法规范办事,能办即办,不符合条件办理的事情,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不得刁难或拖延不办。
 (五)投诉途径: 直接向局领导投诉,投诉电话 3950156
 (六)服务承诺: 向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统计资料。文明办事,态度和蔼,热情礼貌,保证做到“笑脸迎人、说话和气、办事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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