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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股办事指南
 

(一)办理申请入户程序:
   1、持申请书到派出所办证窗口领取申请表和入户须知;
   2、填表后持审批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窗口领取回执;
   3、派出所民警调查后,交所领导签意见;
   4、分局户政股领导及主管领导签意见后(需报市局审批的送市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
   5、持准迁证回所在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6、持准迁证及迁证到迁入派出所办理入户。

(二)小孩出生入户程序:
   1、到派出所领取出生入户须知;
   2、递交出生入户资料;
   3、派出所民警调查后交所领导签署意见;
   4、在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入户。

(三)办理居民身份证(慢证、快证)程序:
   1、持户口本、在身份证(属换证)、育龄夫妇要计生证明及张爱期标准居民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2、三个月后(快证20天)到派出所办证窗口领证。

(四)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程序:
   1、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在效暂住场所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进行审核,证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2、办理暂住证。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在效暂住场所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进行审核,证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对需要进一步审核的,自受理办证申请之日起7日内发给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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