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15 10:07 来源: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布《广东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关于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褒扬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永远铭记英雄烈士的牺牲和奉献,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为做好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公布施行;2019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总体方案》;2022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2022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修订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于2022年3月1日开始实施。2020年、2022年我省相继出台了中央文件的配套文件,对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推动烈士褒扬工作更好服务备战打仗,有力彰显我省对英烈褒扬尊崇,亟需出台《广东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并指导各地建立设区的市级、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二、关于制定原则

  《办法》制定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上位法和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注重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着力解决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等问题,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运用提供层次分明、内容完备的政策制度保障。

  三、关于主要内容

  《办法》分六个部分,共三十五条。

  第一部分,总则。从制定依据、指导思想、管理范围、保护标准、管理要求、经费保障等方面对《办法》进行整体设计。

  第二部分,规划建设。从统一规划,细化新建、迁建、改扩建审批流程,规范改陈布展建设等方面进行细化,明确规划建设工作流程和要求。

  第三部分,申报、审核和公布。细化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级别申报、审核和公布工作要求,明确相关工作流程,规范申报材料要求。

  第四部分,保护管理运用。从不动产权属、保护范围、保护标志、文物保护、制度建设、捐赠管理等内容对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细化,推动保护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从免费开放,阵地作用和服务保障功能建设发挥,大众监督等方面进行细化,推动更好发挥红色文化宣传主阵地作用。

  第五部分,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考核评价工作、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等行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处置等进行规范,推动考核评价工作制度化建设。

  第六部分,附则。指导各地制定出台设区的市级、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推动全省各级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四、关于贯彻落实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通过会议部署、政策培训、宣传报道、典型引领、督查问效等多种方式,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抓好《办法》贯彻落实,大力提升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水平,切实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弘扬英烈精神。

 源文件: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