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城管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五城同创”为目标,以依法执法为保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抓市容整治工作,勇啃“两违”硬骨头,有效改善了本辖区市容市貌,为我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容环境。
一、2018年工作回顾
(一)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效显著。
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计划中,持之以恒地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牢固“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
二是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教育活动,为每个党员干部配置专项学习记录本,并根据学习情况做好笔记,每次学习形成学习简报。
三是通过制作宣传栏、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开展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交流会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力求每个党员干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到实际城管执法工作中,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2018年,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12次,组织2名业务骨干参加省住建厅举办的全省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培训班,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区、市的专题培训5次,制作宣传栏和宣传标语30幅,印发宣传手册和发放学习教材700本。
(二)强力推进“巩卫”“创文”工作,大力加强市容“六乱”整治。
一是分类别、分步骤推进市容环境“六乱”整治。按照严管路、示范路、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控制区域划分管理层次,在辖区内划分城市管理网格,定格、定人、定责,实现路段到人、责任到人,明确各中队、执法队员责任范围,确保无缝隙管理。
二是确保重要节点市容环境干净有序。在春节期间及各种重大活动中,我局全体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增无减,领导班子全员在岗,各中队主动加大动态巡查力度、自觉延长执勤时间,保证重点监管区域(如奥体中心)全天候、无休假执勤,确保市民群众在假期充分享受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三是探索构建高效、可持续发展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由我局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优化网格化管理,尝试打破以往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成效不显著的局面。
截至2018年12月1日,我局清理小广告约7000张,清理乱拉挂195条,清理乱堆放302宗,拆除乱搭建38宗(其中拆除灯柱、广告牌等乱搭建17起),清理跨门槛经营396宗,处理占道经营2154起,处理市长热线和市民热线投诉185宗,处理率100%。
(三)控违拆违稳步提升。
我局去年在“控违”工作检查评比中均名列全市第一,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局上下不忘初心、鼓足干劲,“控违”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不断完善查违工作机制。坚持“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历史遗留问题负增长”原则,坚决做到“勤巡查、掐苗头、多宣传、敢强拆”,对城区违法建设进行常态化查控,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制止,把“两违”行为遏制在苗头状态,切实担负起违法建设查控任务。
二是认真开展违法建筑摸查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城区(仅含坡头区、海东新区)建成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摸底,对严重影响规划、拒不执行停工通知、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坚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拆除。
三是实行轮班巡查执勤制度。查控人员经常性甚至是通宵达旦加班加点深入重点监控区域进行巡查,确保无缝隙、全天候监控“两违”情况。在遇到大面积“两违”或查控阻力较大时,我局再集中执法力量全力以赴增援查处,做到网格化管理、集中化整治。
四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管控“两违”。坚持把日常巡查和关键时点巡查相结合,及时掌握和查处“两违”情况,及时采取责令停止、发布整改通知、切断水源电源、暂扣工具、财产等执法措施,将“两违”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之中。
截至2018年12月1日,我局出动执法车辆4623车次,总行程161,805公里。查处新增违法建筑182宗,其中控停92宗,基础回填36宗,共计4320平方米。组织拆除行动167次,拆除违法建筑262宗,成功拆除了属住建部遥感图斑、违规建设的中建四局、恒大绿洲、凯旋湾、启达东海岸、汕湛高速项目经理部工地施工棚、官渡镇东岸村砖混房,建筑面积合计54000多平方米。参加项目征地清表16次,共计1560亩。受理当事人违法建设分类处理审批材料的宗数为902宗,办理率达70.3%,办结18宗,罚没款1,896,089.10元。
(四)专项整治效果明显。
一是加强节假日整治,确保市容整洁有序。我局坚持常年无休执勤制度,春节、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均按保持原来执法力量对辖区范围内实行常态化巡查,9月15日至10月1日,我局对奥体中心周边区域进行了长达两周的国庆节前专项整治。11月15日起,我局开展了海博会前巡查监控,海博会期间我局50名执法人员及从各乡镇每天抽调24名综合执法队员共74人参与了海博会展馆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专项监管工作。随即我局继续保持高强度巡查力度保障2018创文迎国检工作。
二是完善台风应急管理,提高灾害防控意识。8月15日 至8月17日防御第16号台风“贝碧嘉”期间,9月12日至9月18日防御第22号台风“山竹”、23号台风“百里嘉”期间,我局全体人员在岗备勤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台风前组织人员对全区范围内危及行人的广告灯、广告牌等户外设置物的安全加固或拆除,检查城区道路两旁危及安全的各类临时建筑物,督促和指导建筑工地做好防御工作。台风后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和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五)《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落实。
一是我局党组认真学习、反复研读《条例》,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全面掌握《条例》的规定。同时,组织全体人员系统学习《条例》,结合实际工作,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技巧等方面对我局执法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的培训。
二是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制作背景牌、《条例》相关知识问答有奖活动等方式在灯塔公园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三是组织执法中队在辖区范围内发放《条例》小册子,确保重点监管街道两旁及校园周边的店铺人手一本,并号召动员店主进行学习。
四是在执法过程中,对于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还结合《条例》的相关条例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普法教育。
(六)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我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工作,对发现的党建问题不回避、不推诿,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职责。
一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按时开展党员民主测评和民主生活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和处理本单位重大问题,侧重传达学习和讨论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党员大会、党课结合“两学一做”深入开展。
三是按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经区直工委同意,我局党支部于11月2日已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四是规范党费管理,创新交纳方式。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每月收缴党费,由建设银行手机APP代缴,党支部定期公开党费收缴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
我局积极配合区审计局对我局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重新梳理明确了领导班子的相关职责,向下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廉政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针对党内出现的问题,抓早抓小,及时谈话提醒,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二是采用专题学习、观看教育警示影片、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召开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抓早抓小谈话,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一线执法人员。
三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监督,一是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湛江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定期进行问题排查,切实明确党风建设和监督管理责任分工。
四是由我局党支部纪检委员积极配合区纪委驻我局纪检组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
(八)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新成绩。
我局派一名干部进驻龙头镇上蒙村委会专职开展扶贫工作,2018年共投入资金4万多元帮扶38户贫困户。
一是今年春节和中秋期间,我局全体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切实了解贫困户的实际困难和帮扶情况,让贫困户真切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二是帮助贫困户完成危房的改造建设。我局积极与贫困户联系,帮助其完成危房的改造建设。2018年3月,我局出资8000元为殷底村贫困户购买一个15平方米的集装箱,拓展了居住空间。
三是帮助无户籍贫困人员补办户口。2018年5月,在无户籍人员没有身份证不能乘坐公共交通的情况下,我局协同公安局民警、村委会干部、扶贫工作组租车带3名无户籍到其原籍地云南进行补办户口,历时7日,彻底解决了困扰其20多年的“黑户”问题。
四是因地制宜发展扶贫项目。经多次实地考察及可行性分析后,我局将光伏发电定为2018年的扶贫项目。计划用扶贫资金54.8177万元在上蒙小学楼面和村委会大楼楼面架设50kw的光伏发电项目,以此来增加贫困户的收入,促使其早日脱贫致富。
(九)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形象不断好转。
一是根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湛江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自2018年6月起利用3年时间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今年已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换装工作。
二是结合我区和我局的实际情况组织专题培训,10月份我局组织16人分两批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在南昌和昆明举办的“三违”培训班,为我局做好“控违”工作补充最新的理论知识。11月份,我局组织9名年轻公务员参加了省住建厅举办的遥感技术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年轻执法队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行政执法人员不足且相对分散,协管员流失严重。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相对分散。目前我局领导班子共有4人,其中查违办抽调2人,海东控违组抽调1人,局仅剩1人。非领导班子公务员20人,其中海东控违组抽调8人,查违办抽调1人,扶贫工作抽调1人,分局仅剩10人。领导班子相对分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效率,也对正常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很大困扰。
二是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不足。根据《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湛机编〔2010〕54号)的规定,我局设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2名,内设办公室、行政执法股、督察股,南调、麻斜、坡头、规划、机动中队等8个正股级内设机构。现有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4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市编办原给10名指标,目前只有6人到位。现有行政执法编制人员下无法满足“三定”方案设定股室的配置需求。同时,随着海东、高新区的建设加快,我局管辖范围快速扩大,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
三是协管员待遇差、流失严重。我局协管员每月实发工资为1200元,每月绩效1000元(实发绩效按绩效管理办法计算)。协管员工作期间长时间在户外,无论是高温天气还是寒冷季节,均无任何的补贴或津贴。而城管工作繁琐,加班加点的情况较多,并且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协管员身体疲惫、精神压力大。以上原因是导致协管员流失严重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专项行动经费保障力度不足
现阶段我局的工作重心集中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主要对辖区路段“六乱”问题进行整治和对各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我局执法人员长时间在各路段及村庄巡查或执法,工作模式与其他行政单位相比具有很大的特殊性,日常工作中劳保用品、车辆油料及维修、饮用水等开支较大。专项整治、清表拆违等执法行动较频繁,各项行动的开支也比较大,单靠行政办公经费难以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且没有专项行动预备,经常为一行动反复申请。
(三)办公场地严重不足。
目前我局共用公务员、协管员126人,而办公场所只有6个办公室(含会议室、资料室),办公环境根本无法保障基本要求,我局海东控违组(50人)只能租用区党校五楼约40平方米进行临时办公,在下一步的机构体制改革中,我局面临急需解决该制约问题。
(四)执法车辆使用无法保障
现我局有执法车辆9辆(含从海东新区抽调来的6辆),其中局内办公室及三个中队使用4台,海东控违组(50人)使用5辆,而在承担我区全域路线执法中,车辆明显难以支援保障。同时,区查违办因工作需要亦不时需到我局抽调车辆执法。恳请区政府进一步为我局解决相关车辆保障问题。
(五)投诉种类广、数量多、重复率高。
我局承担的职责涵括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燃气等7大方面106项行政处罚权。投诉内容涉及方方面面,而我局执法人员执法手段有限,主要为教育劝诫、暂扣及罚款等措施,部分针对投诉内容所做的工作治标不治本,需反复治理。个别群众投诉内容超出我局职责范围,甚至要求达到的处理效果也非我局所能。尽管我局已多次耐心向投诉者详细阐述我局职能,但个别偏激人员依旧反复投诉,我局执法人员疲于应对。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市容环境整治力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乱摆卖、乱张贴、乱拉挂、乱堆放、乱搭建的综合整治,及时清理“牛皮癣”小广告,组织专门队伍集中拆除违规户外广告和标牌设置;二是参照环卫保洁时段要求,实施全时段错峰执法,重点对流动早餐档、夜宵档、乱摆卖错峰执法,强化沿街门店跨门槛经营管理;三是对农贸市场、主次干道、奥体中心等处“六乱”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区域的人员定点管理,严厉打击占道经营和乱摆卖行为。
(二)加大违法建设打击力度,加快处理历史遗留建筑。
一是严格遵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的通知》(湛府规〔2017〕1号)加快对违法建筑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进度。二是以“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为目标,继续保持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完善辖区巡查监控制度,防止新增违法建设的滋生。三是严格按照《湛江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管力度,同时定期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执法程序等进行培训指导。
(三)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根据中央、省、市、区等各级文件精神,积极联系协调区委、区编办等部门,认真研究开展我局机构改革工作,力争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彻底解决行政执法编制不足、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一是行政执法编制人数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2008年11月1日执行)中规定:“市容环境卫生监察、执法人员的定员数按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配备;二是拟取消设置超前的股室,参照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设置,结合我区及我局实际情况设置相应股室;三是拟增设1名副局长,3名副局长分别分管城区市容环境管理、查违和控违工作。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