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财政局文件
湛财行〔2019〕174号
关于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公务机票购买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粤财行[2019]91号)《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180号)有关规定和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预算单位如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信息变更, 需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变更预算单位信息的,由涉改单位在 政府釆购机票管理网站上填写《预算单位信息变更申请单》,打 印盖章后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
如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新设单位,需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 网站新增预算单位信息的,按照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有关预算 单位信息填写要求填写《地方预算单位报送信息表》(见附件,需一并提供电子版,可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预算单位信息报送-新增单位申请”处下载该模板)后提请市财政局办理。各预算单位对其报送的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市以下各级预算单位如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信息 变更,需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变更预算单位信息的,《预算 单位信息变更申请单》需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并盖章;如 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新设单位,需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新 增预算单位信息的,需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办理。具体报送及审核 方式由市以下各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附件:地方预算单位报送信息表
湛江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6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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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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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文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