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广州发展湛江坡头150MW渔光互补项目
建设单位:湛江穗发光伏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概况
广州发展湛江坡头150MW渔光互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泉井村,项目红线占地面积约1984.1419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太阳能阵列单元支架及其基础,箱变基础、逆变器基础、综合楼、电控楼、消防泵房及110kV升压站设备基础、道路、围栏、事故油池等土建工程。
三、工程用地范围
本项目用地权属涉及邓屋村委会(山岱村)、泉井村委会(太平村、长兴村、蓝村、山角村、黄屋村、望东山村、新屋村、泉井村、下车村、海尾 村、金鸡村、上屋地村、大岭村);石窝村委会(周埇村、东灶村)。
目前正在建设用地600亩,范围为泉井村委会(太平村、长兴村、蓝村、望东山村、新屋村、泉井村、下车村、海尾村、金鸡村、上屋地村、大岭村),剩余部分等落实土地租赁后建设。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结论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改委(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以及湛江市发改委(湛发改重点〔2019〕489号)文件要求,湛江市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广东万诚中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工作。广东万诚中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广东盈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广州发展湛江150MW渔光互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进行了评估,对该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论证,并编制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对该项目实施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识别和评价,结论如下:
1.本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项目得到了项目周边各级政府、机关各部门、村委会和群众的支持,社会影响是正面的,项目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与当地原住居民有良好的互适性。同时本项目的开发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国家能源发展政策方针,符合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通过网络公示、现场张贴公告、座谈会、民意问卷调查等方式,以达到广泛调查、充分收集各方意见和诉求的目的,所反馈的调查结果是大多数群众认同该项目的实施,支持项目建设,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是规划选址和土地租赁补偿。报告认为该项目采取措施后属于低风险。
3.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的意见一致认为该项目采取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风险评估报告对该项目实施和运行可能会引发各类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风险及这些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和评价结果分别是:
① 审批程序的风险——一般;
② 规划选址的风险——一般;
③ 土地租赁补偿的风险——一般;
④ 资金筹措和保障的风险——一般;
⑤ 水污染的风险——较小;
⑥ 噪声的风险——较小;
⑦ 固体废弃物及其二次污染的风险——较小;
⑧ 交通影响的风险——较小;
⑨ 项目历史矛盾的风险——较小。
评估认为,该项目的社会适应性较强,在落实相关措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较小。
4.工程建设期及运营期在严格落实环评措施后对生态环境污染不大;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对不同利益群体和所在地弱势群体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较小;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够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对可能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项目单位通过充分沟通说服工作,同时制定了处置预案,已采取的和即将采取的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以致消除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
6.从项目建设合法、合理、可行、可控等方面进行评估,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即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极少部分人对项目建设有意见,但通过有效工作措施,可以防范和化解矛盾的低风险。
为有效规避、预防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特向社会公告。
五、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1.公众对工程建设有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可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有关意见送交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2.征询意见时间:2024年 2月 4日至 2月8日
3.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广东万诚中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6-909号办公室
联系人:谭工
联系方式:0759-2292119 邮箱: gdvc2292119@163.com
广东万诚中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