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加强我区学校美育工作优质均衡发展,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湛江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湛江市中小学合唱展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组织报送合唱优秀作品参加2023年湛江市中小学合唱展示活动。请各校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歌声振校园唱“享”新时代。
活动的各项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生搭建向善向美的音乐交流平台,全面展现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青春洋溢的精神面貌。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参加对象与分组
参加对象为全区中小学在籍学生。活动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同声、混声均可;参演学生按2023年秋学段在学年级为准。
(二)展示内容及要求
每支队伍须演唱自选合唱作品两首(二声部及以上;至少有一首中国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时长要求:小学组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初中组、高中(含中职)组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时长从第一首作品的前奏响起开始计至第二首唱毕止。
人数要求:每支队伍40-60人(含指挥、伴奏、领唱等),小学组男生不少于该合唱团总人数的1/8。
其它要求:合唱指挥及领唱必须由本校人员担任;有无伴奏不限;伴奏人员可但不鼓励外请;伴奏乐器应以钢琴为主,可使用课堂乐器,但不得使用电声乐器或录制的音频伴奏。
合唱作品需使用正规曲谱(正式出版或有作曲家授权的作品),鼓励演唱具有本地音乐文化特色的原创作品。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2023年5月-6月,学校组织实施阶段。
各校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班级合唱展示活动,对合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请于7月12日前,按要求将合唱作品节目视频、活动登记表(见附表2)和活动汇总表(见附表3)加盖学校公章,PDF版和可编辑word版以及活动总结、照片(见附件4)等,用U盘存放,报送到坡头区教育局体卫艺股。
第二阶段:2023年7月,区级评选阶段。
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报送作品材料评选出各组别优秀作品进入市级复赛。
三、视频要求及其他事项
1.报送节目采用视频录制形式。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2.广东省教育厅、湛江市教育局、坡头区教育局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