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坡教〔2023〕223号
关于开展坡头区优质课教学展评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三用心”教育行动精神,推进我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区印发的《坡头区中小学优质课比学活动的实施方案》(湛坡教〔2023〕183号文)通知精神,我区将于近期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优质课教学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基于核心素养导向下的优质课教学展评活动
二、活动对象
全区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不受年龄限制。
三、活动内容
1.优质课展评学科
优质课展评活动分阶段进行,本学期在如下学科展开:
(1)小学组:道德与法治、数学、英语;
(2)初中组:语文、英语、历史、物理、化学。
2.活动流程
(1)共同体初赛: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共同体自行决定。各共同体在初赛的基础上,每学科推荐1-2个课例参加区级优质课展评。
(2)区优质课展评时间:11月28、29、30日进行小学组课例展评,12月5、6、7日进行初中组展评。展评地址和时间见附件2,请各承办单位安排专人做好会务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3.展评课例选定
由参赛选手根据现行教材自行选定本学期的内容进行教学设计,进行40分钟的课堂教学展示。
四、有关要求
1.奖项设置
(1)研训共同体展评按照参赛人数的30%、50%的比例设置一、二等奖。
(2)区级优质课展评按参赛人数20%、30%、40%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
2.本次优质课展评活动由坡头区教育局主办,委托部分中小学承办。
3.请各研训共同体于11月23日前选定参加展评活动人员并填表报送区教研室,电子版发送到区教研室公邮pt3953650@126.com。报名表见附件1。
4.各参赛选手要提前准备好参赛材料,于比赛报到时提交教学设计(一式十份,并附当节教材内容)给评委组。
5.区级优质课展评以及共同体初赛活动所需工作经费(含饮用水及工作餐)由各承办单位从学校教研经费中列支,展评活动证书由区教育局负责解决。参加展评活动人员的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附件:1.“坡头区优质课教学展评活动”报名表
2.坡头区优质课教学展评活动时间及承办单位安排表
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
“坡头区优质课教学展评活动”报名表
(第 研训共同体)
附件2
坡头区优质课教学展评活动时间及承办单位安排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黄志文副区长
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