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坡头区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坡头区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 详情如下 ▼ 各中学、完全小学: 根据学籍管理要求,现开展坡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结合我区学位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学申请时间 2025年1月6至17日 二、转学条件 (一)户籍类。学生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坡头区户籍。 (二)产权类。学生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坡头区合法房产产权。 (三)优待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省、市、区有关优待政策,且工作调动。 三、申请材料 (一)户籍类需带居民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审查报名,审查符合条件后只需交复印件。 (二)产权类需带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到相应学校审查报名,审查符合条件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交原件,其他证明材料只需交复印件。 (三)优待类需带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法定监护人调令或工作单位证明、政策文件及证明材料。其中法定监护人属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需提供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卡和《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四)法定监护人不是父母的,需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等)。 四、转学流程 学生本人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符合招生范围的学校提交相关转学审核资料,并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1)。转入学校审核相关资料,并根据符合转入者信息填写本校本学期的《坡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入名册》(附件3),报区教育局审批。 学位充足按学生志愿转入的学校就读,学位不足以抽签方式录取。未抽中的学生或拟转入学校的相应年级没有空余学位者,如确实需转入坡头区学校就读,家长填写《2025年春季坡头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志愿表》(附件2),选择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学校志愿,每位学生可填写两所学校,由所属学区学校代收资料统一交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入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月8日前,学校将批准转学学生情况张贴在学校门口公示栏,家长可到学校查询安排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中小学生转学取消转出学校、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纸质审核环节,保留转入学校、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纸质审核环节和转入(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电子审核环节。 (二)各校主要负责人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做好转学工作。学校不得接收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转学学生、擅自安排学生借读;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有正当转学理由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积极向有需求的学生及学生家长解读转学政策。 (三)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办理转学。小学、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四)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通知不涵盖区内小学分教点,分教点根据本校招生方案,结合学位情况规范开展学生转学工作。 责编:办公室 审核:吴淑慧 黄德瑞 来源:坡头发布
家长请注意查收!事关坡头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5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