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施行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实际,编制《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门户网站( http://www.ptq.gov.cn/zjptjyj/gkmlpt/guide)上查阅或下载《指南》,也可到指定地点: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51号坡头区教育局办公室) 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坡头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区教育局领导及其分工;区教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教育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年度财政决算情况;教育统计报告等。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六)其他。
主要包括:重要通知公告事项;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工作动态;人事任免事项;教师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区教育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单位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站为坡头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ptq.gov.cn/)。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本单位在坡头区教育局办公室(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51号坡头区教育局办公室)设有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单位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或本机关设立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1.受理书面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受理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ptq.gov.cn/zjptjyj/gkmlpt/guide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若遇《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特殊情况时,本机关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
办公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51号之一坡头区教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24057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联系人:黄德瑞;联系电话:0759-3950314
电子邮箱:ptjyj3950314@126.com
(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
办公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51号之一坡头区教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24057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联系人:许恒浩;联系电话:0759-3950314
电子邮箱:ptjyj3950314@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举报(投诉机关:坡头区教育局办公室,投诉电话:0759-3950314,电子邮箱:ptjyj3950314@126.com,办公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51号之一坡头区教育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24057,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图
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
坡头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 |||||
选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书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获取信息方式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附件2
坡头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
受理机关登记(含网上登记),验证申请人身份,并出具《登记回执》 |
受理机关当场答复 受理机关当场不能答复20个工作日内答复 经批准延长20个工作日内答复,受理机关出具《延期答复告知书》 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属于公开范围 属于部分公开范围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 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 属于主动公开 范围 信息不存在 申请内容不明确 受理机关出具《非本机关政务信息告知书》 受理机关出具《政务信息公开告知书》 受理机关出具《政务信息公开告知书》 受理机关出具《政务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受理机关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 受理机关出具《政务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受理机关出具《政务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办理缴费等申请手续 受理机关告知申请人信息掌握机关的联系方式 受理机关当场 提供 受理机关出具《政府信息提供日期通知书》 受理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申请人签收 申请人填写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