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804007099568P/2024-00025
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人民政府
2024-05-24
关于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工作的情况说明
2024-05-24

关于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工作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5-24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区司法局《关于推动坡头区制定实施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广东省林业局印发的《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和《广东省林业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广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执行。

  特此说明。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和《广东省林业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pdf

  附件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pdf




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