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农农〔2023〕135号)、《湛江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村庄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村级申请和镇(街)审核,我区组织区直有关部门成立专家组对镇(街)报送的村庄分类审核意见召开专家研讨会进行认证、评审,原则同意各镇(街)上报的村庄分类结果。现将村庄分类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8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吴婷婷,联系电话:0759-3955059。
特此公示。
附件:坡头区村庄分类情况统计表
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