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时
为期三个半月的
南海海域伏季休渔期正式开始
湛江市6711艘国库渔船按照
船进港、网封存的要求回港
进入了休渔状态
休渔期间
各地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船东主体责任
相关部门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强化对国库渔船、乡镇船舶和渔港动态
监管与安全检查
实行“定人联船”管理制度
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保障渔业安全形势稳定
海洋与渔业、海洋综合执法、农业农村、公安、海警、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推行“行刑两法″衔接,深化巡查执法,“海上查、岸上堵”,严厉打击休渔偷捕及其他各类渔业违法行为,持续清理整治涉渔“三无” 船舶,从捕捞、运输、销售全链条挤压渔业违法犯罪空间。 湛江市海洋与渔业部门提醒广大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违反关于休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单位或者个人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湛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