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坡头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交通
协管员公告
为充实坡头镇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交通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交通协管员3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上述岗位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养过硬,品行端正,富有事业心和责任心,勤恳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优先,退伍军人优先,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80年11月至2002年11月);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没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的;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1月2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坡头区坡头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计生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1038297298@qq.com,并接受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对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二)面试。本次面试采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仪表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坡头区坡头镇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公告及附件在坡头区坡头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三)联系电话:0759-3827626、0759-3827905。
附件1: 《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坡头区坡头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201106.xlsx
附件2:坡头区坡头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01106.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