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二、条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
三、申请材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成绩单(原件1份)。
四、申请表格:无
五、受理机关: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股
六、决定机关: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程序:受理——审批——办结
八、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鉴定机构制证时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职业资格证书工作。
九、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十、收费:不收费。
十一、年审或年检:无。办理股室:劳动培训股 联系电话:0759-395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