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创业者们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除外)。
二、补贴条件
(一)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二)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三、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含3人)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含4人)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可按年度向补贴对象登记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时间为界点计算。流程如下:
首次办理的企业需先申请省资金系统账号,请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证明到注册登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账号,经核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建分配账号。申报对象应自行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
非首次申请单位使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配的账号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https://www.gdhrss.gov.cn/gdjycy),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然后按以下申领流程操作)。
第一步:请在网上申报系统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然后点击保存-提交,保存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打印出来,签名并盖公章。
第二步:请将以下纸质资料按资料顺序排放,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然后到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综合窗口受理即可(一式一份)。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此表在“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自动生成);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此表在“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自动生成);
3.符合条件人员(被招用员工)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等);
4.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5.招用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6.补贴对象基本账户(核验后退回)。
湛江市人社部门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湛江市:3119279;
赤坎区:8208076;
霞山区:2206638;
麻章区: 2733936;
坡头区:3952311;
雷州市:8855266;
吴川市:5586801;
廉江市:6622390、6611985;
遂溪县:7741598;
徐闻县:4861669;
经开区:3391690。
怎么样?
你是否符合领取补贴的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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