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确保食品市场的安全,新规禁止使用对产品真实色泽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生鲜灯”不再被允许使用。
近日,坡头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该局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各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开展排查,加大食用农产品“生鲜灯”的宣传力度,粘贴《关于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引导经营户认识到“生鲜灯”危害性和违法性,立即自查并卸下“生鲜灯”,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据统计,共督促5户经营户现场拆除“生鲜灯”,还原生鲜食品的“素颜”自然美。同时,加大向消费者宣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知晓率,提醒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下一步,坡头区市场监管局将结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持续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违法使用“生鲜灯”行为,还原生鲜农产品“本色”,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供稿:坡头区市场监管局 邓广特、陈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