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804007099250W/2022-00002
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
2022-01-17
扩建村道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官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两村因使用土地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2022-01-20

扩建村道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官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两村因使用土地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发布日期:2022-01-20  浏览次数:-

  【案情简介】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黄某村因扩建村道需要,占用了那某村那某岭的部分土地,双方对该土地权属并无异议,但就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各执一词。为此,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12月29日来到官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希望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经过】

  为了详细掌握纠纷的始末,调解员在调解前,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现场测量具体的土地、青苗面积数以及核对果树等地上附着物的数量,最终确定了黄某村占用那某村那某岭长415米、宽5米,合计面积为2075平方米(换算单位后约等于3.12亩)的土地,青苗面积2075平方米,荔枝树6棵。

  在调查、掌握清楚情况后,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黄某村村长杨某某表示,原本的村道狭窄,两辆汽车会车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为了提高路面安全系数,保护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使用到那某村那某岭的部分土地去扩建村道,但我们村民小组给出的补偿标准是:土地按照5万元/亩计算,其余地上附着物按照市场价计算。那某村村长李某赞同黄某村扩建村道的做法,但认为土地补偿费用过低,应该按照11万元/亩计算。双方一直争执不下。调解员听了双方的陈述,指出双方之所以产生纠纷,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一个统一的补偿标准,建议参照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以及坡头区征地实际情况,占用的土地按照每亩9万元的标准计算。两村村长表示要回去和村民协商,才能确定能否接受该补偿标准。随后,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形式,与各村村长进行法、理、情的沟通交流,希望两村都能够接受这一折中的数额,互谅互让,团结一致。

  2022年1月12日,那某村村民小组表示愿意接受土地按照每亩9万元的标准计算,青苗、果树等地上附着物按照市场价计算,具体是青苗3500元/亩,果树800元/棵。黄某村村民小组同意该数额,并出具了村民签字确认的“同意扩宽村道意见书”。

  【调解结果】

  黄某村一次性支付那某村土地使用费、青苗费、果树费合计人民币296555元,补偿款具体分配方式由那某村村民小组自行协商。

  一星期后,调解员进行回访,发现双方当事人都按照约定履行了协议,两村村民都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

  本案纠纷看似简单,但关系到两村村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调委会不及时介入,加以引导化解,则可能会使两村矛盾加深,造成不良后果。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带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人民调解工作是法、理、情的统一,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棘手难题,纠结在法理、情理和民俗之间。当遇到这样的纠纷时,调解员首先要仔细的调查、走访,准确地找出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在稳住当事人情绪、避免事态升级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

  情况制定调解方案,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晓之以理法,动之以真情,进行耐心、细致地沟通,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达到各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