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坡头区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想,2022年12月28日上午,区普法办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组织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展2022年度坡头区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现在开庭”,随着干脆有力的法槌声落下,庭审正式开始。本案为民事案件,原告蔡某仁在湛江市某某公司仓库中杀鱼时不慎摔伤,其曾主张其与湛江市某某有限公司构成劳动关系,但经劳动仲裁及诉讼,其请求已被驳回;湛江市某某有限公司抗辩称其已将仓库出租给陈某佳;陈某佳则主张其与黄某山存在合伙关系,相关人员的聘请由黄某山负责,本案事故与其无关;黄某山则主张其已将杀鱼的业务交由黄某胜、黄某经处理,案涉事故亦与其无关。原告与五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认定则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庭审中,法官围绕涉案事实、法律适用、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查明,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质证、辩论等,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规范有序。
坡头区领导干部直面庭审现场,以案促学将庭审现场变身普法课堂,对庭审过程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通过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筑牢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不断助推法治坡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