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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4007099250W/2023-00020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4-14
名称: 抚恤金引发纠纷一波三折 人民调解锲而不舍促化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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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引发纠纷一波三折 人民调解锲而不舍促化解

发布日期:2023-04-14  浏览次数:-

 

  2023年3月29日,麻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历经一年多锲而不舍努力,最终化解一起因抚恤金引发的共有物纠纷案,受到政府和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介绍

  张某周生前系某单位离休干部。刘某某是外省来湛护工。2003年,刘某某与张某周登记结婚。结婚前,张某周的日常生活由侄女张某月照料。结婚后,张某月一直持着张某周工资卡和户口簿,致使刘某某与张某周共同生活困难而外出做护工,少与张某周聚居。2021年张某周去世后,政府发一笔203152元的抚恤金给亲属,刘某某认为她与已故张某周是夫妻关系,享有该笔抚恤金。当她去相关部门领取抚恤金时,被告知,办理抚恤金事宜需要已故者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随后,刘某某向张某月索要张某周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但张某月不肯交出已故者张某周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致刘某某无法办理手续领取抚恤金,从而引起纷争。

  调解经过

  2021年11月9日,刘某某向坡头区麻斜司法所求助,要求张某月交出张某周的户口本和工资卡以便她用于领取抚恤金。司法所移送申请给麻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司法所干警联合人民调解员马上展开调查核实,经梳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事实、缘由和诉求后,定下调解时间。

  2021年11月11日,麻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会上,刘某某陈述她是已故张某周的合法夫妻,抚恤金应属她享有。而张某月辩解自己是已故张某周的侄女,同时也是养女,一直照顾着张某周日常生活。而且在张某周去世后为其料理后事,并建了20平方左右房子用来放灵牌。再者刘某某没有尽到妻子责任,故张某月认为可分享该抚恤金。调解员听取了双方陈述和辩解后,意识到双方的纷争,模糊了抚恤金的性质和目的,混淆了遗产的概念。于是,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耐心向当事人讲清楚抚恤金不是遗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按遗产进行分割,抚恤金是对故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帮助。同时指出本案实际情形,刘某某与已故张某周是夫妻关系,张某月一直照顾已故者生前生活,两者均可享有抚恤金。释法后,调解员询问双方当事人可否对抚恤金分割问题进行调解时,张某月希望分得抚恤金,刘某某认为张某月已持有丈夫多年工资,坚决不同意把抚恤金分给张某月,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不欢而散。之后,调解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停滞不前。2022年4月,双方当事人又有了调解意愿,调委会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尝试通过与区人民法院诉前联调解决。2022年4月24日上午,在区人民法院诉前联工作室,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刘某某从抚恤金中分出42000元给张某月的调解意见。但在协议书上签字时,张某月反悔并独自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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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4日,麻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人民法院诉前联工作室调解刘某某和张某月抚恤金纠纷


  次日,张某月来到司法所向人民调解员反映,说张某周病故前收养一个8岁的女孩,小女孩经常陪伴在晚年的张某周身边,在张某周后来住院期间,女孩也陪伴张某周度过最后时光,抚恤金中也有她的份额,要求刘某某给付抚恤金时要增加8岁女孩的份额。调解员知道了张某月反悔的症结所在,首先肯定张某月尽力照顾张某周生前日常生活,在张某周过世后料理后事和建灵牌房,做得好,非常值得赞扬。但话锋一转,也严肃批评张某月的出尔反尔的行为,并明确其主张的女孩收养关系不成立。最后,明确虽然小女孩收养关系不成立,但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张某月可以分享抚恤金,不过双方具体分割情况,需要当事人协商解决。最后,张某月也向调解员做了表示,坚决要求增加份额至62000元,一分都不能少。
       过几日,刘某某也单独来到了司法所,对调解员表示自己生活很困难,也想尽快拿到这笔钱在村里建个房子,晚年能有个落叶归根处。调解员将张某月的想法转达给了刘某某。刘某某一听情绪十分激动,哭着说:“我和张某周结婚这么多年,张某月一直拿着我丈夫的工资,一分钱都不给我,靠我一个人做护工赚钱生活,还要供我儿子读书生活,我不计较工资的事,同意给她42000元了,她还不知足,现在又多个8岁的养女,分明是无理取闹,8岁女孩是张某月自己收养的,我坚决不同意给她62000元”。即使调解员多加安抚,刘某某还是哭着气愤地离开了司法所。
      虽然调解不成功,调解员依然不放弃调解初心,继续跟进协调,之后,张某月经常夜里12点左右微信联系调解员沟通、拉扯和已故者往事,刘某某也经常电话联系调解员沟通希望能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员始终耐心听取双方意见,从中调和双方当事人矛盾,劳心劳力做了双方当事人大量的思想工作。
        2023年2月中旬,终于迎来了案件的转机。调解员用背对背方法做了双方当事人大量思想工作后,张某月同意先交出张某周户口本和工资卡给政府部门申请张某周抚恤金,明确抚恤金数额,再和刘某某进行协商抚恤金分割问题;刘某某也终于松口愿意协商。调解委员会决定再次组织调解。               
       2023年3月29日上午,刘某某与张某月如约来到调解室。在调解会上,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刘某某从203152元抚恤金中分出60000元给张某月。至此,这起抚恤金纠纷,在人民调解员锲而不舍的调解下,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调解结果

  一、张某月在处理已故张某周抚恤金纠纷中同意刘某某取得抚恤金,刘某某同意在抚恤金到自己账户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张某月60000元。                                                   
      二、张某月在取得刘某某给付的60000元后,不得再因本次抚恤金和安葬费、建房费问题向刘某某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     

  案例点评

  本案是因抚恤金争议引起的共有物纠纷。抚恤金是国家或者死者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和经济帮助,带有精神抚慰的性质和经济帮助目的。抚恤金发生在死者之后,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故不作为遗产继承。抚恤金的发放与特定身份相关,应由死者近亲属和被抚养人共有,请求分割属于共有财产析产。对于抚恤金的处理,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通常参照继承法予以解决。在处理时根据死者亲属生产生活等具体情况,照顾生活困难的亲属,体现抚恤金的精神抚慰和经济帮助性质。从上述抚恤金含义不难看出,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人。参与分配抚恤金的人,并不必然均分抚恤金,而是综合考虑各分配对象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紧密程度,所尽抚养或赡养义务,现所处的经济状况,以及料理后事的实际支出等。回到本案,张某月在张某周生前与张某周是至亲,尽照顾义务,其行为类似主要供养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亦可依法享有抚恤金。刘某某是死者的妻子,是名符其实的家属,依法享有抚恤金,也没有悬念。面对张某月的固执和刘某某的偏见,如何分配抚恤金,人民调解员凭借自己对抚恤金的理解和把握,充分考虑分配对象的具体情形,如张某月长时间对死者张某周予以照顾,是一位刚退休的干部,有固定、丰厚的经济收入,而刘某某年迈力衰,无固定工作和收入,从而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协商,最大限度地兼顾抚恤金的精神抚慰性质和经济帮助目的,使调解结果不违背抚恤金发放的目的和初衷。本案纠纷的成功化解,彰显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均衡双方利益公正合理享有,尤为对刘某某一方,为老年群体撑起一片法治天空,同时,也诠释了一个人民调解员应有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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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9日上午,麻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麻斜司法所调解室调解刘某某和张某月抚恤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