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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4007099250W/2024-00064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1-06
名称: 为了群众的满意,我们一直很努力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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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群众的满意,我们一直很努力

发布日期:2024-11-06  浏览次数:-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坡头区司法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记宗旨、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及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荣誉是肯定,更是激励。坡头区司法局被评为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后涌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湛江市优秀共产党员等一批先进典型。

人民调解化民忧

  坡头区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织密调解组织网络,逐步构建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专业调解等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目前,坡头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6个(含11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共783人,其中坡头区司法局聘请退休法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6人,派驻7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1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共建有个人调解工作室9个(含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7个)。

  坡头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开展各类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坚守“初心”、坚持“耐心”、奉献“爱心”、秉承“公心”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2024年以来,坡头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07次,接受调解申请713宗(其中村级案件631宗,口头案件596宗,法院移送诉前调解案件7宗),申请司法确认9宗,调解成功713宗,调解成功率100%,涉案金额1970.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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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暖人心

  切实发挥法律援助职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实现“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2024年以来,坡头区法援处共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6宗,其中刑事案件446宗,民事案件19宗,行政案件1宗。在坡头镇、龙头镇、官渡镇、南调街分别设立新业态劳动者法律援助站,切实保障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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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劳动者法律援助站挂牌成立

法治宣传多元化

  创新普法形式、拉近普法距离,打造立体化普法矩阵。充分运用区“八五”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平安宣讲队”等队伍,结合现场咨询、新媒体、室外宣传栏、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未成年人保护、反电信诈骗、平安建设、“两项测评”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普法宣传活动43场次,派发普法宣传品8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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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全覆盖

  30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坡头区74个村(社区),持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规民约起草制定、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基层换届选举等工作,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助力规范基层管理服务行为,提升基层治理质量。2024年,坡头区司法局精心部署,积极整合律师资源、聚焦司法行政力量,开启坡头区“平安夜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动员安排全区 30名村(社区)法律顾问下沉到驻点的村(社区)开展“平安夜访”,让村民在闲暇时间享受家门口优质法律服务,全力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助力“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截至目前,坡头区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参与化解27宗矛盾纠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6宗,开展216场次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68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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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体检”进民企

  常态化推进律师进民企“法治体检”。为深入了解辖区民企法律需求,切实帮助民企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助力坡头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升级,2024年以来,共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到辖区民企开展“法治体检”专题讲座活动4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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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为民促和谐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在各执法部门和镇(街)建立行政复议联络点,配备行政复议联络员,打通行政复议“最后一公里”;优化营商环境,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压缩办案期限;贯彻落实行政复议繁简分流工作法,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单一的案件,即收即受,快审快结。2024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1件,依法作出受理决定34件(其中已审理终结25件,正在审理阶段9件),不予受理7件。


供稿:詹楚娴

编辑:陈   铮    校对:詹楚娴   

审核:庞永梅、陈  雄、詹楚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