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湛江市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湛江市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整改
我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对我局党组的一次全面“体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坚决开展整改。在落实整改工作中,我局党组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党组统一部署
在巡察问题反馈会后,我局党组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9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贯彻落实十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会上,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9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逐个问题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并根据问题具体情况,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确保各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共同研究,并明确整改时限。
(二)细化整改措施
我局党组认真制定了《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贯彻落实十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51项存在问题,细化列出问题清单及对应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同时还要求各个分管领导担任各自分管业务的整改工作责任人,提出了“整改工作要亲自督促、整改情况要亲自检查、整改反馈要亲自审核”的“三个亲自”要求。
(三)严格责任追究
在整改期间,我局党组对巡察中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要求其在党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涉及违规领取补贴的全额退回款项。全局共有13名人员退回相关款项,共计17900元;1名人员在党组会议上作检讨。
二、聚焦关键问题,凸显整改成果
(一)理论学习不深入不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等精神流于形式,机械化照本宣科,未能作出深入解读,没有结合实际细化具体落实举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的一些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学习、不传达,如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委员联组会时的讲话以及2020年9月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
9月7日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指示批示,并制订细化措施对旅游养老进行排查,9月同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委员联组会时的讲话28日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制定了措施加强对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不力。一是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错将副局长戴建作为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没有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分析,及时排查处置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原下属单位区电视传播中心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划转至区融媒体中心并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后,区文广旅体局履行广播电视管理职能弱化,尤其是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方面有监管脱节、责任不清的倾向,存在意识形态安全隐患。
1、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坡头区文广旅体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研判会议,并于10月13日召开了意识形态研判会,对管辖行业意识形态情形进行了研判,确保党的二十大期意识形态工作的安全;2、9月至今结合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点保障时期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对辖区广播电视系统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播出和疫情防控大检查,累计共检查6次,出动检查人员30人次,确保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领域工作开展不力。二是意识形态制度不健全。没有成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建立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没有制定文体活动场所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1、修订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完成9月份和10月份的学习;2、修订完善了《坡头区文广旅体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对文体活动场所意识形态管理的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不力。三是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区文化馆在公众场合的公益宣传广告照搬照抄外地“市民文明公约”,被市创文检查考核时发现并提出严厉批评。对各种展览会、节日庆典、晚会、学术交流活动没有严格落实事前报告和审查制度。区文化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没有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等工作制度,存在意识形态管理安全漏洞。
1、9月22日邀请区纪委领导为全系统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宣讲会,切实提高了全体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和加强工作能力水平。2、区文化馆公益宣传广告被批评后已于当天联系广告公司重新更正,10月13日党组扩大会议上责成陈修选馆长针对公益宣传广告照搬照抄作出深刻检讨。3.修订完善《坡头区文广旅体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对各种展览会、节日庆典、晚会、学术交流活动严格落实事前报告和审查。4、责成区文化服务中心制定了《坡头区文化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明确编辑、审核、校对具体负责人,严格执行程序后才能对外发布,抓严抓实微信公众号意识形态安全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落实文化惠民政策不深不实。一是区文化活动中心工程推进较慢。区文化活动中心应在2021年底启用并免费对公众开放,但截至今年4月仍未实现预定目标,内部装修工程量只完成88.48%,各功能场馆布展工作仍未开展,未能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建成投入使用。
经过我局多方协调,一是落实了300万元装修进度款在今年中秋节前已拨付给施工方;二是主动协调施工方加快对场所智能化建设的进度,智能化设备已完成招标手续,待供应商供货安装;三是部分家具也已经进场,正在安装;四是同时我局分管领导于9月29日前往省文旅厅公共服务处向省厅领导汇报了我区三馆建设情况和建设中的困难,争取省厅在明年资金安排中予以我区适当照顾,完善我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六)落实文化惠民政策不深不实。二是镇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未实现全覆盖,且普遍存在管理不到位现象。2021年新增的南调街道海湾、海盛等5个社区还没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镇村文化场所设施“重投入轻管理”,只是挂牌,沦为摆设,存在开放不正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村级文体协管员补贴不及时发放。
南调街道海湾、海盛等5个社区建立公共文化中心的问题,经请示市局可以由5个社区共建,并完成了挂牌。2022年7月份会同南调街道整合原有资源,按照村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对图书、电脑、上网、制度、标识标牌、公示牌等完成整改革开放服务存在的问题,已重新调整并执行新的开放服务时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七)落实文化惠民政策不深不实。三是开展“文化惠民”公益活动力度不大。惠民演出、送戏下乡次数少,2019年以来每年送戏下乡到基层仅为3至4次,镇、村覆盖面低,满足不了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区文化馆的免费开放和培训活动范围仅限在城区或就近的小学、幼儿园举行,受众范围不大;电子阅览室作用发挥不大,只能用来上网,没有电子图书资源,晚上没有按规定开放。
惠民演出、送戏下乡次数少,这类活动需要经费保障,争取区财政在明年的预算列入专项经费。区文化馆免费开放方面,已多渠道发布免费培训活动启事,让更多群众知晓并积极参加培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八)落实文化惠民政策不深不实。四是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监管不到位。对审批的文化体育等经营场所开展经常性检查不足,如对南三镇建设路金鼎大酒店KTV经营许可证过期仍在经营、坡头镇麻登村委会包屋村私人会所无证经营KTV扰民等均未能及时发现,直至“12345”市长热线交办才查处。
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市局学习娱乐场所管理审批相关业务知识,分管领导带头组织业务股室组织学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4次,开展经常性检查15次,配合市局执法一科执法检查2次,实现检查全覆盖。严格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进行实地排查,并将未办得经营许可的场所的相关情况书面提交市局,对企业提交的申办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核与论证。对不满足条件的娱乐企业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变更经营范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九)落实文化惠民政策不深不实。五是公共图书严重不足,管理不善。截至今年4月全区公共图书总量仅有5.6万册,人均仅为0.17册,离全市人均拥有1册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现存公共图书、数字资源、管理设备等,长时间闲置堆放,甚至还没取回来,没发挥公共图书的作用。
在全区发布了捐书倡议书,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征集图书,整合南油图书馆5万册图书,签约购买电子图书20万册,图书馆藏书量达到了277600册。现存公共图书、数字资源、管理设备等已放置在三馆图书馆,并已对外开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实施“大文旅”战略基础差、起步迟。一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旅游相关任务指标不理想。未完成两家A级景区的建设,规划中提到的官渡湾生态旅游区、乾塘沙城海边乐旅游区等项目基本没实施,专
题的旅游发展规划直到今年才着手制定。
积极物识并指导区内较为成熟的游览点申报创建A级旅游景区。2022年9月1日,带领海东度假村创A工作领导小组到吴川市鼎龙湾学习创A经验;2022年11月10日,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领导率队到坡头区调研指导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对照创A标准给予指导,并提出升级改造意见及建议,力争成功创建A级旅游景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一)实施“大文旅”战略基础差、起步迟。二是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成效不明显。2019年以来全市“四个全面”绩效考核中,我区的“旅游产业发展”指标得分均较低,在全市排名十分落后,如2019年排名第九。
与各部门利用各类新媒体宣传大文旅开发的具体做法和成效,在南方日报湛江观察中刊登了关于坡头《点燃夜经济 绽放烟火气》等文章、在“坡头发布”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大力宣传坡头的旅游精品路线,如2022年7月22日的《美丽乡村一日游!坡头向你推荐了这些精品路线》、2022年10月3日的《家门口的打卡地!国庆期间,坡头游玩攻略安排》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二)实施“大文旅”战略基础差、起步迟。三是龙头旅游景区景点培育力度不足。我区成熟景区较少,没有A级景区,景点分散,景观内容少,特色旅游知名景点少,缺乏规模大的龙头级项目。
一是协助配合市文广旅体局推动湛江湾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落地,定期每个月主动与项目单位对接跟进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与区有关单位了解项目推进情况;二是指导海东度假村对照创A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力争成功创建A级旅游景区;三是整合文旅资源,合理规划路线,与各部门利用“坡头发布”微信公众号宣传坡头的精品路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三)实施“大文旅”战略基础差、起步迟。四是文化旅游资源挖掘宣传不够。旅游产品乏善可陈,区域旅游市场认知度不高,对一些既有文化旅游资源宣传推广不够,尚未形成区域性旅游目的地。比如,南三岛虽然于2013年高起点成立了滨海旅游示范区,但至今旅游开发成效不明显。
一是推动南三岛旅游发展,目前南三镇人民政府正在推进《南三岛东海岸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旅游交通体系建设、景区旅游服务体系、滨海休闲带提升等;同时,结合官渡生蚝文化,坡头区正在规划官渡生蚝小镇项目;二是与各部门共同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利用各类新媒体宣传坡头的文旅资源,如2022年7月22日的《美丽乡村一日游!坡头向你推荐了这些精品路线》、2022年8月26日的《鹭鸟与落霞齐飞!坡头这里成了“鸟的天堂”》、2022年10月3日的《家门口的打卡地!国庆期间,坡头游玩攻略安排》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四)实施“大文旅”战略基础差、起步迟。五是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投入不大。星级酒店数量较少,度假型精品酒店,主题民宿、特色营地等业态缺失,旅游交通、旅游购物、娱乐休闲等设施欠缺严重,难以满足游客“食住行游购娱”的旅游基本需求。
区内成熟的酒店较少,下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有实力的精品酒店企业到坡头区建设;积极配合区交通运输局推动滨海公路雷州半岛段建设;2022年区内没有旅游厕所指标,正积极争取2023年旅游厕所指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五)落实全民健身战略有欠缺。一是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被挤占严重。区属体育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大楼除了用于区文广旅体系统办公和业务用房外,被作为其它场所以及出租经营等非公共文体用途非常多,导致区体校专业训练场所欠缺,免费惠民开放的体育设施极少,部分健身器材闲置在办公室。
已完成许爱周文体中心一楼两个房间改造为区体校专业训练场所和免费开放体育健身场所的预算和设计图,下一步将会向区府申请资金进行改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六)落实全民健身战略有欠缺。二是基层公共体育器材监管不到位。全民健身体育器材的申请发放较随意,没有认真调查核实,发放后没有跟踪管理和经常巡查。如2019年发给坡头镇塘尾村委会的篮球架因没场地安装须调整到其它地方;2020年发放给南调村委会的健身器材,安装选址不合理;2020年发放给乾塘镇米稔村委会的健身路径未及时安装;个别地方的健身器材已损坏,未得到及时维护。
已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体育器材的发放管理制度,对于申请安装的村庄要严格审查,安装后要跟踪巡查,对损坏的及时督促安装队伍维修。2020年发放给乾塘镇米稔村委会的健身路径未及时安装已经纠正,引起重视,避免再次发生。对于南调村委器材安装选址不当,截至目前,村委还没有给出新的安装位置,我局正积极协调村委会寻找新的合适的位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七)落实全民健身战略有欠缺。三是未按要求完成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和国民体质监测任务。2020年未按市下发等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二级培训人数少39人。2021年国民体质测定任务为1500人,仅完成200人。
已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2022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及国民体质测定计划,受疫情影响,培训暂未开始。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八)落实全民健身战略有欠缺。四是区体校学生入学难问题突出。区体校每年选拔的优秀体育苗子无法安排区一中和区一小就近入学。区一中 2021年完全没有安排学位给区体校招生,区一小已连续五年没有安排学位给区体校招生,导致运动员梯队出现断层。2013年以来没有举办过全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生选苗缺乏平台。
区体校副校长向区政协提出区体校招生学位难的问题,11月3日坡头区政协科教卫体委专题协商会议上,专题研究了区体校招生学位难解决问题,最后得出建议:区一小从一年级开始每届为体校学生预留5个学位,待体校招收学生再安排入学;或体校每学年招收小学阶段5-6年级的运动员插班进区一小就读;区一中每届初一招生为体校学生预留15个学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十九)不重视内控制度建设。一是部分规章制度错漏百出。如《财务管理制度》中“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不符合规定。《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中“环保工作国家秘密范围及其密级划分”照搬其他单位。《公务接待、公务外出管理办法》中“接待省部级……,厅局级……”,《车辆管理办法》中“各股(室)负责配发给本股室公务车辆的具体管理”等,不符合本单位实际。
修改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公务外出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制度更加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十)不重视内控制度建设。二是内控制度混乱、重复。如“三重一大”制度议事事项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混淆不清。出现两个不同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考评党员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重复。
1.重新修改完善了内控制度,区分党组会议、班子会议研究内容;2.修改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3.删除民主考评党员制度,保留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十一)执行财务制度不严。一是财经制度有待完善。未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并进行开支审批报销。
完善了财务制度,明确要求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审批财务工作,明确审批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开支由业务股室签名经手人,分管业务领导签名证明人,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名审批人,主要领导最后签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十二)执行财务制度不严。二是工会没有建立财务账。局工会2020年1月成立,2020年3月开户,成立以来均有业务发生,但没有核算工会经费收支,没账可查。
成立工会管理领导小组,安排了专人负责工会财务,建立起了财务账本。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十三)执行财务制度不严。三是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2020年1月刷公务卡支付党员活动费,却用现金报销还款。
在9月7日党组会议上加强了对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要求各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公务卡使用规范,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出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十四)执行财务制度不严。四是购置设备未作固定资产记账。2020年3月至11月购置电脑、打印机、钢琴、歌德电子书借阅机等设备,未作固定资产记账,涉及金额482940元。
已对相关固定资产完成记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要在列支采购费用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及时确认入账。严格执行资产清查,在年底前组成由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参加的资产清查小组,着重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发现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漏记的固定资产要立刻补记,确保单位全部固定资产均已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十五)执行财务制度不严。五是库存现金过大和大额现金支付。区文化馆2019年底库存现金余额47930.15元,2020年底库存现金余额55690.40元,2019年8月用现金支付百歌颂中华活动费36156元,2020年9月用现金支付胶桶、画板、纸等费用7100元。
区文化馆加强了对财务人员培训,加强了预算执行,加强了财务管理,严格了对现金支付管理,按照规定预留备用金,规范现金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十六)执行财务制度不严。六是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区文化馆公务车不实行定点加油和维修,仍使用现金加油报销的方式。
加强管理,严格纪律,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加油和维修的管理,区文化馆确定了中油BP加油站为定点加油站,湛江市新众达汽车修理厂为定点维修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十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一是违规领取补助和发放补贴。2019年3名领导干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身份违规领取专家评审费600元。2020年区体校2名不是教练员的干部职工领取教练员伙食补助每人每月600元,与国家体育总局《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不符。区文化馆违规发放2020年春节加班补贴2400元。
1、2022年10月10日已退回违规发放的专家评审费补贴600元。2、9月30日已将14400元伙食补助退回单位账户,并于10月13日退回国库。3、2022年1月全部退回违规发放的2020年春节加班补贴2400元。4、9月7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十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二是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区文化馆支付区内下乡误餐补助按每日定额40元,超过规定30元每日的标准。
2022年10月10日已退回超标准发放的下乡误餐补助费,共计5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十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三是为民服务有不足。2020年4月庞某伟申办体育协会,工作人员政策把握不准,办事指引不明,与民政局、龙头镇政府等单位沟通协调不够,导致庞某伟未能顺利办理而多次投诉。2019年在办理湛江市狼族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申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中,审批办结严重超时。
经联系龙头镇太极拳协会负责人,龙头镇政府已同意作为该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该协会已在区民政局办理注册登记程序。9月7日在党组会议上认真学习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审批文件及《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不符合条件批复的企业要向申请人解释清楚情况,指导其开展申办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四是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现象。新官不理旧账,拖欠施工方湛江市海帆旧城开发有限公司的体育馆维修工程款14.6万元多年未付。2019年组织参加湛江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少购买7名参赛运动员意外伤害险。
1、已将所拖欠的工程款项列入2023年预算。2、9月7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对《2019年湛江市青少年田径竞标赛竞赛规程》进行了深入学习,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十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五是办公用房不符合规定。区文化服务中心主任陈修选办公室为“房中房”结构,内设休息室。在“三馆”拟作区文化服务中心新办公用房装修中,也不按规定设置,已立行立改。
根据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要求,2022年5月31日已按要求对“三馆”办公用房进行重新规划。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十二)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一是对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对2019年10月体育馆门前篮球场修缮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未发现施工方将篮球场边缘原已由区创文办承包给另一公司实施并已结算付款的4个不锈钢广告宣传栏再次纳入结算,导致多计付工程款13303.84元。
1.向施工方发出了《关于退回篮球场修缮工程中4个不锈钢广告宣传栏费用的通知》,要求施工方将相关费用13303.84元退回到坡头区国库账户。2.制定了《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购内控管理办法》,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定由领导小组组织项目实施完成后的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强化项目审核把关,安排专人对财政资金划拨、项目合规性、土地规划合法性及建设内容进行联合会审,确保项目真实性和合法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十三)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二是国有资产出租较为廉价。2006年12月,原坡头区体育事业局与坡头区南鸿文体中心签订合同出租灯塔路体育馆,租期过长,减免费用过多,出租价格较低,且没有合理递增。
已制订《补充合同》和坡头区南鸿文体中心签订,明确规定对租金每两年按照5%的幅度增加租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十四)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三是检测服务项目不通过中介超市选取。2020年4月,未按规定通过中介服务超市即与广东平胜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签订“三馆合一”项目工程桩检《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合同》,费用为258560元。
9月7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对《关于加强坡头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营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进行深入学习,明确规定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介服务的,必须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十五)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四是视频制作服务项目采购手续不合规。2019年11月支出乡村振兴系列电视报道制作费金额93000元,无询价通知书,三家投标人的询价清单不详细,无落款日期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完善了《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购内控管理办法》,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包括采购申请报批、编制项目采购需求书、签订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审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合同)、参加项目开标、评标、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协助签订采购合同以及采购项目监理、项目履约验收等工作。明确自行采购项目,需提交相关资料,资料不完善的予以拒绝验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十六)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五是活动费支出依据不充分。自行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支出不规范,餐费开支、发放补助等缺少相关人员签到等必要手续,有借机发补助和大吃大喝之嫌。如2019年12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餐费33489元,且超出原定《活动方案》人数规模支出17739元;区文化馆2019年百歌颂中华活动共发放选手演员补助30850元,餐费及购买食品支出共34996元;区文化馆免费开放(培训)活动经费支出不规范,聘请授课老师无手续,领取报酬无标准,老师上课无考勤,2019年至2020年共支出老师报酬196270.87元。
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各类支出报销时,除发票外,应附会议通知、会议议程、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经费结算清单等必要的相关手续。责成区文化服务中心设立了教师库,制定了授课老师考勤制度,规范免费开放(培训)活动经费支出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十七)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六是文化、体育活动项目外包较随意。未经采购公告、三方比价等采购程序,就直接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条款过于简单,没有具体活动方案和经费开支明细。如2020年外包湛江龙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工作(金额28960元);外包湛江市坡头区辰威体育培训有限公司承办区直机关“创文杯”男子篮球赛(金额30000元)以及组织参加湛江市男子篮球联赛(金额30000元);2020年区文化馆外包湛江美林文化传播公司开展送戏下乡活动(金额54000元)。
修订完善了《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采购项目必须经过三方比价程序,同时要制订活动方案、开支明细等必备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十八)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一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出现“领导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议事决策,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讨论制度不严格。如2019年5月支付体育场地统计调查费25000元,在集体讨论决策前已实施。2020年3月支付乡村振兴电视系列电视报道制定费93000元、体育中心周边设施场地改造工程款110938.50元,均未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策。
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机关“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程序等,同时明确了局党组会要对工程项目等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充分研究,做到”应议必议、议出成果”,切实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全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十九)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二是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人员等还没真正融合。2019年机构改革至今,没有按照新“三定方案”核定职责开展工作,班子成员和股室干部以不熟悉新工作为由,仍按原来文化、体育、旅游三大块干回老本行,出现两个领导分管一个股室的情况。
1、9月7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加强对“三定方案”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了股室干部对“三定方案”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夯实了推进工作的基础;2、向区委编办反映了局人员编制情况,申请被划转的编制,增加人员合理分配到各股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十)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三是下属事业单位改革遗留问题未理顺。原区电视传播中心(区有线电视站)2021年9月划转至新成立的区融媒体中心后,其党员干部组织关系截至今年4月仍未随工作转出;区融媒体中心已新开立账户,但原区电视传播中心账户仍然在用,其有线电视经营业务未能理顺,2020年9月至2022年4月旧账户继续收取用户收视费、材料费共107175元,无法上缴国库。
1、原区电视传播中心(区有线电视站)许海二等4名党员已于9月将党员关系转移到区传媒中心党支部。2、原区有线电视站账户由于之前收取的有线电视收视费财政部门尚未正式回复如何上缴,故暂时无法销户。该账户目前仅用于存放收视费收入,已不能开支。待区财政决定收视费如何上缴后即可销除该账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十一)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不规范。一是党小组开展活动不正常。局党支部设三个党小组,其中两个党小组基本没开展过活动。
本支部已重新确立两个党小组并按要求开展9月和10月的学习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十二)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不规范。二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2020年党课只有3次。2021年党课只有2次,党员小组会议只召开9次。2021年12月8日召开支委会只有两名支部委员参加。
本支部已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开展2022年的支部党员学习,支委会会议5名委员全部参加了9月和10月的会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十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不规范。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党组民主生活会不开或搞形式、走过场。没有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19年和2020年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都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环节。
修订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并要求认真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召开2022年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十四)执行党管干部原则有偏差。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2020年、2021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缺少动议环节,公示期未过或不足5个工作日即发文任命股级干部。党组会议讨论何某同志作为办公室主任人选时,何某未进行回避。
9月7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深入学习,明确要求严格按照条例的程序办理干部选拔任用,强调党组讨论干部任免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十五)执行党管干部原则有偏差。二是机关编制矛盾未解决。2019年机构改革后区文广旅体局核定机关行政编制5名,同时划转机关事业编制16名。目前区文广旅体局副科级以上区管干部已有7人,机关事业编制空编9名,但已停止使用,已影响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已和区委编办反映局人员编制情况,力争更多编制来招录人员充实干部队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十六)贯彻执行党管干部原则有偏差。三是存在混编混岗。局机关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之间存在混编混岗情况,如由体校工作人员负责局股室的游泳池、攀岩等高危体育许可项目经营审批事项。
已向区委编办反映局人员编制情况,力争更多编制来招录人员,让局机关的岗位数、编制数和实有人数真正统一起来,以保证人岗相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十七)贯彻执行党管干部原则有偏差。四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工作不扎实,如林某、陈某、李某等未完成档案专项审核认定,未按要求整理归类装订。档案材料缺失现象较为突出,如陈某缺少中专学籍材料和入党材料、工资表衔接不连贯;李某缺少高中及大专学籍材料、考察材料;林某无大学学历学位材料、入党材料、任职考察材料等。
开展了档案核查工作,对照相关要求,缺少档案材料的相关同志已按要求提供完善了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十八)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研究、不部署,2019年和2020年没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组会议党风廉政的议题极少,三年仅4次。
已制订《坡头区党风廉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9月22日邀请区纪委领导来局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宣讲会,提高了全体人员政治站位和对廉政工作的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十九)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二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没有和相关股室干部开展提醒谈话。
已制订《坡头区党风廉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局主要负责人对其他班子成员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干部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并完成了第四季度的谈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三是创建“三型”模范机关有差距。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作用不够,抓机关纪律作风不严不实,执行考勤制度流于形式,对干部职工管理松散,尤其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宽松软,巡察期间发现区文化馆个别工作人员上班在办公室睡觉、下棋。
9月7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进一步严明了签到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会议纪律、假期值班等各项规章制度;9月至今不定期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进行考勤检查,对4名迟到早退人员进行了通报提醒。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十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四是监督责任有待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深入区文广旅体局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少,2020年至2021年讨论“三重一大”事项26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只参加了6次。未能在指导区文广旅体局结合职能开展廉洁文化创建方面出亮点,全区廉洁文化建设和宣传氛围不浓。
9月至今不定期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进行突击考勤检查6次,并向局反映考察情况;9月至今参加了3次局党组会议,深入指导局“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的开展;指导局机关在即将搬迁的三馆办公场所进行廉洁文化建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强化整改长效,注重成果运用
(一)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党组对整改工作领导作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把整改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切实发挥党建的作用,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查指导。继续保持常态化整改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完善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确保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件件有成效。
(三)强化成果运用。自觉把此次巡察工作精神贯穿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项工作始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和各项工作的结合点,把这一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果进行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巡察推进制度完善,以巡察推动作风建设,以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真正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上来,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950239;邮政地址:湛江坡头区灯塔路117号2楼办公室;电子邮箱×××。
湛江市坡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