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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根据省、市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重新完善了《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则根据实际需要更新完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二)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市、广东省等部门制定的法规、规章;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和开展专项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领导任免事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 公开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局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ptq.gov.cn/zjptzjj/gkmlpt/index。

  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湛江市坡头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tq.gov.cn/公开;

  2.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微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期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如网上查询不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查阅。

  ● 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