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工程已列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18〕144号),属于省级高速公路,符合受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用地预审范围。由于该项目选址占用坡头区部分永久基本农田,为确保该项目能顺利推进,现编制了《湛江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工程涉及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规定,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对已编制的《湛江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工程涉及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进行公示,针对土地利用规划局部修改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以及其修改的合理性、必要性等问题听取公众意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要求,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实现的目标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确保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足补优,不突破规划约束性指标,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大力提高利用效率,达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目标。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湛江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工程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4606公顷,规划修改后调整为一般农地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变和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对应将位于五合村和高山村,为一般农地区的地块2.4620公顷调整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本方案仅对坡头区的土地用途区进行调整,对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其他主要指标不产生影响。
修改后,坡头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不变。
本次公示期间为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七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示。
附:1、湛江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工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局部图(修改前);
2、湛江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工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局部图(修改后)
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曾潇逸
联系电话:0759-3956816
附件:
1.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