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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http://www.ptq.gov.cn/zjptzrzy/gkmlpt/index)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性文件。

  (三)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机关行政职能相关业务的办事指南,具体包括办事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方式、办理程序、办事时限、所需表格下载等。

  (四)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省、市、区级重大会议,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五)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开展情况报告。

  (七)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q.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局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ptq.gov.cn/zjptzrzy/gkmlpt/index)。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下载电子版(详见附件)。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本机关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本机关不予公开。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61号

  邮政编码:524057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2534336

  电子信箱:apple761@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