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根据国务院、省和市的有关部署,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坡头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坡头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二、《通知》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加强对各镇(街)、各部门的指导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二)区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主动帮助各镇(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镇(街)要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好办法好做法。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因工作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实行自然更替,做到任务不变、工作不断。更替时,所在单位要及时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