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挥机构
总指挥:李国兴 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丁永平 区人民法院院长
胡连启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日华 市国土资源局坡头分局局长
庞春荣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坡头分局局长
刘原合 市城市规划局坡头分局局长
冯伟生 区建设局局长
杨上康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凯华 官渡镇委副书记、镇长
詹 平 龙头镇委副书记、镇长
陈真宝 坡头镇委副书记、镇长
韩伟雄 乾塘镇委副书记、镇长
何浩江 南三镇委副书记、镇长
陈 伍 南调街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袁碧南 麻斜街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指挥机构下设9个工作组:
(一)现场警戒组
组长:杨上康(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区公安分局、人民检察院、交警大队、交通局、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市规划局坡头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坡头分局等部门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拆迁户房屋周围路口、路段警戒工作。禁止机动车辆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拆迁现场,维护拆迁现场工作秩序,确保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清场组
组长:拆迁房屋所在镇(街)镇长(主任)
副组长:镇(街)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
工作人员从镇(街)政府(办事处)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房屋拆迁前的清场工作,协助拆迁组把拆迁户家属成员请离拆迁现场,并做好拆迁工作。
(三)现场突发事件处理组
组长:丁永平(区人民法院院长)
副组长:各镇(街)派出所所长
工作人员从区消防大队、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所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现场突发事件,做好消防工作,拘留阻止、干扰执行工作的违法人员。车辆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执行一庭提供。
(四)财产登记组
组长:陈亚用(区司法局局长)
工作人员从司法局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拆迁户的财产清点、登记、公证工作。
(五)摄影与宣传报道组
组长:李观礼(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工作人员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拆迁户房屋外景及室内财产的录像拍摄工作。
(六)搬迁组
组长:林继军(区城管办主任)
工作人员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坡头分局、区人民法院抽调,并聘请若干名搬家公司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拆迁户财产的搬迁以及保管工作。
(七)拆迁组
组长:庞春荣(市行政执法局坡头分局局长)
工作人员从各镇(街)抽调,并聘请拆迁公司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房屋的现场拆迁工作。
(八)医疗事故应急处理组
组长:张康宏(区卫生局局长)
工作人员从区卫生局及区人民医院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现场医疗事故。
(九)后勤组
组长:罗伟雄(区机关事务局局长)
工作人员从区机关事务局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后勤供应工作,协调供电及供水单位对拆迁房屋电表、水表进行拆除。
二、拆迁时间及拆迁对象
(一)拆迁时间:2008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在区机关办公楼大门口集中。
(二)拆迁对象(未定)
三、其他事项
1、车辆安排:现场指挥警车3辆(由区公安分局安排)、囚车2辆(由区公安分局安排)、救护车2辆(由区卫生局安排)、消防车1辆(由区消防大队安排)、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动车各2辆。
2、拆迁期间实行全封闭拆迁,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拆迁现场。
3、参加人员坚守岗位,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粤公网安备440804020001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