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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坡头大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1-06-29 00:00   来源:本网

 

为了确保在我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将道路交通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应指信息[2007]31号)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体系,高效有序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严重交通阻塞的疏导工作,把道路交通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为构建“平安和谐坡头”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大队长姜红扬任组长,教导员李棣明任副组长,协助大队长统一指挥,副大队长和各中(股)队长为成员,下设三个应急分队(名单附后),切实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当大队值班室接到道路交通重、特大交通事故及群体性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姜红扬大队长(组长),由组长下过应急处置指令,分队人员迅速赶赴指定地点(现场)。

(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处置:

1、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在事故现场,按照分工,展开抢救事故伤员和疏导交通工作,同时协调医疗机构做好快速救护,做好群众劝解说服工作。

2、载运危险品的车辆交通事故工作。大队立即报告支队,通知有关部门到现场处理。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待险情消除后方可开展勘查现场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大队、中队领导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要充分做好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的思想准备,做好车辆、通讯、救护等装备的维护保养,保证快速出警,避免贻误时间。

(二)应急人员接到指令后,要到达指定岗位,听从指挥,并认真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情况信息收集,严格执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对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及群体性的情况要立即逐级报告,并妥善处置。

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工作组名单》

第一分队负责现场处置工作(12人)

  长:姜红扬

副组长:陈耿、钟建伟

  员:吴文锋、梁学松、林剑雄、符林、彭保、梁木恒、谢冠聪、徐茁

  辆:粤G9008警、粤G5858警、粤G9073

第二分队为机动组(11人)

  长:朱华

  组长:梁胜、李康泉

  员:肖岗、凌振敏、郑军、林荣富、招康富、陆日源、阮观轩、余凯民

  辆:粤G9097警、粤G9072警、粤G9114

第三分队负责做好后勤保障(9人)

  长:李棣明

副组长:李一波

  :刘亚蔼、刘更新、杜伟红、凌华、林伟明、符真兴

  辆:粤G9108警、粤G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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