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坡头区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湛坡教〔2022〕2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直学校:
根据区委区政府、区道安办的部署和市教育局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2月15日全市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雷州“1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厉打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区教育局制定了《坡头区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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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
2022年1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李文冠副区长
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印发
坡头区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我政府和区道安办的部署,为进一步压实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2月15日全市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雷州“1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确保2022年春季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结合区道安办《关于印发坡头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坡道安办〔2021〕17号)要求,区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24日。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2021年12月15日全市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以道路交通安全为主题主线,以雷州“1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鉴,集合各校之力,开展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大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确保实现“两个下降、两个零发生”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摩电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校车交通事故、较大以上学生交通事故“零发生”,确保2022年元旦、春节、省市党代会、“两会”等重要节点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度过,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和建设我市省域副中心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组织架构
成立坡头区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伍同志任组长,负责全面统筹开展百日行动工作;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詹晓强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具体推进百日行动工作,组织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依照各自职能分工落实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运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政策法规和安全应急股。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部署
1.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各学校要将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本学校安全工作重要议程,百日行动期间,各学校要召开一次由主要负责人出席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重拳整治重点学校。各完全小学自行选定部分交通安全秩序混乱、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校车管理不到位的分教点、幼儿园进行重点整治,定期通报整治情况,整治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推进校园交通宣传教育。寒假前,各学校组织开展一次进校园交通安全宣讲活动,落实“四个一”,即上一堂交通安全课、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签订一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发一次交通安全提示短信,提升学生放假离校的交通安全意识。寒假、春节期间通过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不定期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发送提示信息,提醒节假日注意交通安全,严防交通安全事故。重点宣传教育和提醒学生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引导学生不乘坐“黑校车”、超员车、三轮车、拖拉机等无安全保障车辆,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责任,时刻绷紧交通安全意识。请各学校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四个一”活动的图片、情况发到政安股邮箱:ptza606@163.com。
(三)严格校车安全管理
4.强化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完全小学要联合属地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全面排查校车、驾驶人及行驶路线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清零”。要加强校车检验、审验工作,督促辖区幼儿园每半年对校车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要加强对隐患驾驶人的提示警示,督促其及时办理审验、换证手续,校车驾驶人的审验率、换证率必须达到100%。对逾期不审验、不换证的校车驾驶人,一律停驾停运。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动态监测,做好入职前背景审查,对其现实表现定期摸查,重点摸查入职后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精神状况是否异常、是否有过激言行等,及时清理不适宜从事校车驾驶的人员。对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要加强核查和监管,严禁其上路行驶;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采取贴封条、轨迹监控、路面查控等方式,坚决防止其用于接送学生。
5.加强校车有关人员教育培训。各完全小学和使用校车幼儿园要围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东省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手册》,每学期对所有校车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并组织学习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每学期组织至少一次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教育幼儿在突发情况下求救逃生技巧。
6.强化随车照管工作。配备校车的幼儿园要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坚决防止学生遗留在车内窒息死亡事故发生。随车照管人员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要制止校车开行。随车照管人员要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四)加强摩电整治
7.提升摩电头盔佩戴率。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选取一个学校门口作为头盔佩戴率示范点,确保学校门口家长和学生佩戴头盔率达到70%以上。各学校每个月组织不少于一次佩戴头盔宣传行动,加强警示教育。
8.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各学校要对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排查出问题的学生建立工作档案,采取教师和学生一对一、一帮一的方式加强跟踪管理。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查处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超速超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将查处的学生交通违法情况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同时督促家长不给未满16周岁学生提供摩托车电动车,对屡教不改的学生要依据校规校纪作出严肃处理。
(五)防范化解“黑校车”风险
9.加强“黑校车”线索信息排查。各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以学生为对象,全面、深入调查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及时发现、整改学生乘车安全隐患。对民办幼儿园进行重点监控,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公布接收举报单位、电话、邮箱和举报二维码(见附件2),广泛收集“黑校车”(无校车运营资质,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线索信息,并及时转交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核查处理。
10.加大“黑校车”打击力度。各学校、幼儿园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各学校、幼儿园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黑校车”、接送学生的非法运营车辆等问题车辆。
(六)做好集体乘车安全管控
11.做好师生集体外出交通安全管控。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周密制定并落实集体外出交通安全方案、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交通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认真审验承接活动的旅行社、汽车租赁公司资质及车辆状况,选择合格车辆和有资质的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严查车辆安全性能,严禁超员、超速行驶;不得包租资质不全、非法营运、“黑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为师生购买人身安全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安全应急防护物资设备器材。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2.做好学生放假拼车安全管控。各学校要严禁学生乘坐无营运资质车辆、包租非法车辆离返校或到非正规乘车点乘车,要及时、全面掌握学生离返校乘车情况,组织老师和学生干部做好跟踪监督管理,对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及包租非法营运车辆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严禁非法包租车进入校园揽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非法包租车的打击力度。严禁学校包租资质不全、非法营运、“黑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离返校,尤其是没有安全保障的外市租赁汽车。
(七)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13.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各学校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疏导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拼车、超员、超速、不戴头盔等涉校涉生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情况,完善交通组织,整改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设施等不齐全、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要配合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部门处理在学校门前通道以及两侧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以及100米范围内堆放杂物、停放车辆、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保持学校周边道路顺畅。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周密部署、全力以赴,确保实现百日行动目标。各学校参照区教育局要求研究制定本校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指标。
(二)落实工作措施。各学校要用好系统合力,以超常规的态度和措施推进百日行动,全面推进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实现全方位整治同步推进、宣传发动贯穿始终。
(三)从严追究责任。各学校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涉校、涉师生交通安全事故和严重交通违法违纪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监管部门和人员的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和惩戒作用。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学校要确定本校百日行动组织架构,明确负责领导和联络员,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学校于2022年1月17日前将本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政安股,于2022年3月8日前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等有关工作情况(含开会、宣传、检查图片)报区教育局政安股(政安股邮箱:ptza606@163.com)。
附件: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
2.举报“黑校车”二维码
附件1: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举报“黑校车”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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