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03 17:04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为有效防范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切实筑牢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防线,4月2日上午,坡头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延伸管教警察对今年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警示教育。

  活动开始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省司法厅制作的《被剥夺的自由》警示教育片。跟着区司法局林进堂副局长向社区矫正对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四十六条,结合新犯罪案例讲解缓刑中再犯、撤销缓刑的法律后果,告诫社区矫正对象明确身份,端正态度,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接着区人民检察院第三部检察官强调,社矫对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机会,一是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二是要重视财产刑执行情况,及时缴纳被判处的罚金;三是临近清明,社矫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章制度,避免出现任何打架斗殴、纵火、越界等违法违纪行为,安全度过矫正期,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最后,市司法局延伸管教警察结合日常信息化核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强调社区矫正对象需按要求手机软件签到打卡时间和次数,同时督促社区矫正远离电信诈骗,杜绝黄赌毒,严禁参与群体性事件。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为今后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间遵纪守法,服从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为节假日期间辖区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