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2024年度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粤卫规〔2022〕4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2〕9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卫办〔2022〕11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湛卫办〔2024〕3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医疗卫生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和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度,我区开展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信用分级评价工作。
经依托广东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管系统--信用监管系统对我区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信用信息归集和分类评价,评定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A级3家。现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在区卫生健康局官网上予以公示,以鼓励先进、警示后进。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连续两年评定为A级和B级的监管对象,在政务服务、行政监管等方面可以采取容缺受理、优先服务、减少检查频次、在门户网站和媒体上宣传推介等激励措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评定D级和E级,依法应当受到惩戒的,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规制。
坡头区2024年度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