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为切实加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及市、区有关要求,本单位对之前发布的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予以废止坡头区卫生健康局规范性文件9件。
湛江市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1日
为切实加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及市、区有关要求,本单位对之前发布的9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予以废止坡头区卫生健康局规范性文件9件。
湛江市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