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农业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指引来啦!
清查摸底时间
2026年9月—11月
普查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
清查摸底目的
农业普查登记前的清查摸底工作指通过收集相关信息和实地访问,确定普查登记对象,落实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表按类登记,并统计汇总有关情况。
清查摸底基本原则
01 在地原则、不重不漏
清查摸底工作按照普查区在地原则开展,由县级普查机构统一部署,乡级普查机构组织各普查区的普查工作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现场实施,对满足清查摸底条件的对象要全面清查,做到不重不漏。
02 统一组织、分工协作
采用全国统一的清查摸底办法,执行统一的标准开展清查摸底工作,填写清查摸底表。各级普查机构会同本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共同开展清查摸底工作,评估清查摸底结果。
03 优化手段、提升效能
以找全、查清、划准普查对象为核心,以服务普查登记、合理减轻普查对象负担为目标,充分利用统计基础信息和行政记录资料,生成清查底册,提升清查摸底效率;采用手持移动终端采集清查摸底数据,提高清查摸底数据质量。
清查摸底的范围
农户清查摸底的范围包括(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户籍在本普查区;
②居住在本普查区;
③在本普查区有住房或农业设施;
④在本普查区有确权(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
⑤在本普查区有农业生产经营,包括外来经营户。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清查摸底的范围包括(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注册地在本普查区;
②办公地在本普查区;
③在本普查区有农业用房或农业设施;
④在本普查区有确权(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
⑤在本普查区有农业生产经营,包括外来经营单位。
清查摸底的方式
县级普查机构组织人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对所辖普查区域内符合清查范围的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有户(单位)就查”和“有地(设施)就查”相结合的办法,分类填报清查摸底表。
清查摸底的对象
清查摸底的对象包括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标准为(满足以下任一标准):
①年内经营耕地、园地、养殖水面面积在0.1亩及以上;
②年内经营林地、牧草地面积在1亩及以上;
③年内饲养牛、马、猪、羊等大中型牲畜1头及以上;
④年内饲养兔等小动物以及家禽共计20只及以上;
⑤全年自产的农产品价值达到1000元及以上;
⑥对本户(单位)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在1000元及以上。
规模农业经营户标准
01 种植业
一熟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100亩及以上、二熟及以上地区达到50亩及以上、设施农业的设施占地面积10亩及以上。
02 林业
经营林地面积在500亩及以上。
03 畜牧业
生猪年出栏200头及以上;肉牛年出栏20头及以上;奶牛存栏20头及以上;羊年出栏100只及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10000只及以上;蛋鸡、蛋鸭存栏2000只及以上;鹅年出栏1000只及以上。
04 渔业
淡水或海水养殖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长度24米的捕捞机动船1艘及以上;长度12米的捕捞机动船2艘及以上。
05 农林牧渔辅助性活动
对本户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元及以上。
06 其他
上述任一标准达不到,但全年农林牧渔业各类自产农产品价值总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
普查员入户准备
01 物资准备
统一佩戴工作证件,带齐方案、小区图、建筑物列表、底册清单、致清查对象一封信等物资。
02 设备准备
手机充满电、备好充电宝,提前检查网络信号,确认企业微信小程序能正常登录。
03 人员搭配
男女搭配、以老带新,同时考虑粤语、雷州话、客家话等方言沟通需要,优先安排熟悉村情、民情的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协同。
04 路线规划
先观察小区范围确认边界,做好人员分配和路线规划,优先走访种植户、养殖户和在家户,提高入户成功率。
05 安全第一
两人一组入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遇突发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06 问题收集
遇到不懂的问题及时询问,收集入户、小程序、指标等方面问题,同时收集好经验好做法,逐级反馈。
入户操作流程
01 登录系统
登录企业微信→进入四农普工作台→打开清查摸底模块。
02 关联调查对象
进入建筑物→找到对应建筑物确认无误→关联调查对象→确定是农户或单位(注意切换)→先按地址查找,找不到再按姓名查找→均找不到则新增→添加前务必与调查对象核对,防止进错房登错户。
03 填报并上报
逐项仔细询问填报,防止漏填错填→全部完成后及时审核并上报。
重点指标:是否达到规模户标准要仔细核实口径;本村实际经营耕地面积不要漏房前屋后小菜地及零星土地。
清查摸底质量控制
01 四级审核机制
普查员自审→普查指导员初审→镇(街)农普办复审→县级农普办抽审,层层把关、逐级负责。
02 逻辑审核要点
①耕地/养殖面积与经营类型是否匹配;
②规模户重点复核;
③同一建筑物下有无重复登记对象;
④外出人员是否漏登或多登。
03 事后质量抽查
各县(市、区)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村(居)复查,重点核查漏登率和差错率,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复查销号。
重要提醒
01 底册仅作参考,严禁不入户照搬
清查底册是辅助工具,必须实地入户核实,不得照搬底册数据上报。
02 严禁估算代填
遇到农户不在家,必须通过电话、邻居、村委会联系本人核实,预约时间再次上门,不得估算编造数据。
03 跨村土地按经营所在地登记
跨村土地按经营所在地登记跨村承包的土地,在实际经营所在地普查登记,与经营者户籍所在地无关,避免两头登或两头漏。
04 分户以经济生活共同体为准
农户划分核心是经济与生活共同体,不以居住地点或房屋数量判定。外出务工人员只要与家庭保持经济往来即计入本户。
湛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法普查 如实填报
摸清“三农”家底 服务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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