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粤发〔2016〕20号)部署的工作任务与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不断深化财政法治建设,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财政制度建设
(一)认真办理区人大、区政协等提案20余份,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办结率100%。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梳理区财政局主要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统计表,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计。据统计,由区财政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数为0。
二、落实重大决策规定,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效率原则,制定和完善了《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并严格执行,从源头防范决策风险。
三、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在国有资产清查、会计信息质量评估检查等财政检查中,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通过中介超市选取第三方开展检查,确保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机构随机选择。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2020年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了会计质量等财政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四、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推进财政政务透明
(一)严格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总规模,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按规定对政府预决算信息进行公开。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与部署,每年对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
五、健全依法工作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受理投诉。
(二)依法办理信访事项。对来信事项进行专人登记、交办督办、办结归档的工作机制,确保接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今年共计处理10宗信访投诉,信访问题无漏报和不报现象,妥善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六、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领导班子有效开展工作。结合财政局领导干部、股室人员调整等实际情况,调整了“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二)明确普法责任。突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普法计划,同时明确局各股室(中心)在组织领导、工作职责、督促落实三方面的具体工作职责。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及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合法性审查,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等,推动普法工作步入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着力推进阳光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安排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分解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法治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
(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鼓励财政干部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及学习强国软件等媒体平台推送宪法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组织开展宪法知识学习、“民法典”主题学习及参加无纸化学法考试,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此举卓有成效,学法考试成绩优秀率达100%,在局内部掀起了一股法治宣传的热潮。加强“以案说法”,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七、存在的问题
(一)自觉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二)依法理财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有所欠缺,尚需加强。
八、今后打算
(一)抓好内部纪律建设,提高财政的理财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推进法治财政、法治政府的建设。
(二)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和推进事后公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送备案、日常清理和“三统一”管理等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做好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
(四)注重法治绩效考核和创建。认真分析、及时分解省、市各级关于法治政府、法治财税建设考核任务,加强监督指导,强化跟踪管理,确保各项考核创建指标落到实处。
(五)做好2021年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按照省市“七五”普法工作要求,落实我局“七五”普法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将法治意识贯彻全局工作,提升干部法治思维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