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司法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25 08: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今年来,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这个目标,以司法局中心工作作为主线,为推动坡头区法治政府建设作贡献,并取得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今年坡头区共发布了7件规范性文件,其中4件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坡头区司法局共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对在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題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督促其认真加以修改,保证文件制定质量,保证文件按法定程序制定,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风险。二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坡头区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室,聘请了3名社会律师作为专职政府法律顾问,为坡头区的法治建设、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意见。今年,坡头区司法局共出具法律意见230份。三是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1件,不予受理的3件,按放弃申请的3件。四是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工作。今年以来,坡头区政府作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案件有35件,民事诉讼案件3件。坡头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股承办坡头区行政诉讼工作,相对简单案件由坡头区司法局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五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为坡头区311名执法人员换发或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积极组织全区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六是扎实完成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坡头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等,积极动员部署、严格资格审查、严控选任程序,共选任人民陪审员75人、人民监督员3人,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七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①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311人次,组织全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3期,提高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②牵头组织全区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③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职能工作。协助区政府每年依法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协调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实施,确保了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事项,协调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要求进行听证。④为保证行政检察与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保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组织开展,司法局、检察院联合制定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协作制度,监督坡头区行政执法单位规范执法、合法执法。

  二、强化领导,普法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一是根据不同的时期实际需要,及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推进坡头区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地进行。2020年,针对《民法典》的制定实施,专门进行普法宣传和开展普法讲座等,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举办坡头区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法和考试。三是贯彻落实《湛江市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全区普法成员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四是深入推进省、市、区关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坡头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五是结合宣传日、纪念日、节日等关键时间点扎实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近年来,每年先后组织、参与、指导开展春节期间专项法治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坡头区司法局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77多场,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00多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万多份,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三、做好特殊人群的监管帮教

  一是建立起功能齐全、设备完整的社区矫正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录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引入手机精确定位等方式,精准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2020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期间,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1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76名。截止2020年12月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69名,其中缓刑166名,假释2名。2020年间,提出撤销缓刑建议1人次,收监执行1人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累计开展社矫正对象个人谈话634人次,签订扫黑除恶保证书634份,经排查,暂未发现在矫社区矫正对象有涉黑涉恶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至今无涉维稳等重大安全稳定事件发生。自省内开通远程会见视频工作以来,截至目前,与省内监所开展远程视频会见95次,会见人数258人次,70岁以上老人1人次,12岁以下90人次。通过远程网络,家属和监狱服刑人员就能进行“面对面”的交谈,真正实现了家门口的会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会见。二是深化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全区共建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0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设在镇(街)调解组织9个,村(社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70个,现有人民调解员701名。三是全面完成坡头区司法局指挥中心的建设。建成了集行政会议培训、会见探视帮教、法律援助咨询、社区矫正帮扶、人民调解工作等功能为一体的坡头区司法局指挥中心,完成7个司法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目前指挥中心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四是积极打造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完善调解机制。 在现有的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格局基础上,坡头区司法局在龙头镇、官渡镇和南三镇率先成立“龙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文叔个人调解工作室”、“官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平哥个人调解工作室”和“南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庞贵个人调解工作室”,分流调解案件,培养和形成个人品牌调解室队伍。五是打造湛江坡头“枫桥经验”,探索矛盾化解新路径。大力推行诉前联调模式,建立“诉前联调”机制,将人民调解的职能置于诉讼形成前,引导人民群众选择“人民调解”止纷争。2020年以来,全区共受理人民调解115件,其中诉前调解21件,调解成功115件,成功率100%。

  四、强化措施,深入、高效地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实现全区法律援助全覆盖,提供了便民服务,做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本着“方便群众、扩大影响”的原则,努力构建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行便民服务,深入基层,坡头区司法局在全区除了设立区法律援助大厅,还设立了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分别设在区妇联、残联、工会、团委、法院和看守所等部门及镇(街)司法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及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家属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坡头区司法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2宗,其中刑事案件551宗,民事案件51宗。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坡头区司法局根据《坡头区司法局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和《坡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日工作实施方案》,坡头区司法局每月都安排局班子领导干部及机关股级干部,在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参与领导干部接待日的接待工作。另外,根据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指标,依托基层司法所和各村委会,完成了7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0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省定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个,坡头区司法局超额完成5个,共建设7个;省定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8个,坡头区司法局超额完成2个,共建设10个)。上述1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部选取交通便利、方便群众来往的场所,按照《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统一规范标牌标识,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各工作站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对公共区域实施24小时监控。开放式的服务厅设有相应接待窗口,岗位和人员设置合理,办公设备齐全,服务项目完备,放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多种公共法律服务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指引。同时,充分利用司法所人员力量,安排司法所人员与镇专职人民调解员等一起参与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窗口接待,确保群众有疑问第一时间有专业人员指引解答,群众有矛盾第一时间主动介入调解。三是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坡头区驻点法律顾问共21人,今年以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系统实际登记台账总数1095次,按照服务类型统计:法治宣传294场次,法律咨询771人次,其他服务内容30人次。今年以来,坡头区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协助法律顾问所属律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紧密联系,每季度统筹安排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到驻点村居开展法治讲座,已开展三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妇女权益保障及反家暴法律知识”、“村规民约”、“宪法修正案”、“民法典”等专题法治讲座294场,部分法律顾问还积极参与到“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法律援助进乡村(社区)”等法律咨询活动中,出色的履行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职责。疫情期间,累计为3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3场次,为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细致解答,得到企业员工的一致好评。四是严格开展律师考核监管工作。全面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提高律师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目前,坡头区有两间律师事务所,其中广东领会(坡头)律师事务所有2名律师、广东普罗米修(坡头)律师事务所有4名律师,现已正常开展各项业务。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 扎实抓好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切实抓好“七五”普法的检查验收、总结工作和“八五”普法的规划组织,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按照专门安排部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二是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特别是外来流动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的依法治理观念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四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

  (二)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一是进一步配齐、配强依法治区办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区级各部门、各乡镇依法治区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依法治区工作网络,强化法治工作培训,把依法治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二是强化依法治区工作的督导考核。把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联合各相关部门,对依法治区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执法规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联系,积极组织坡头区申请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统一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此外,进一步推进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的衔接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依法依规办事制度,逐步提高坡头区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新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将区直属机关和乡镇(街道办)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人员配置纳入到依法治区的督导考核中。四是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人员和资金投入,保障政府法律顾问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意见。五是加强和深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以行政复议办案为关键点,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联系沟通和协调互动,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组织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扩大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同时,增强对行政诉讼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诉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深化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和效率。

  (四)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化解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效力。进一步发挥诉前联调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五)继续加强特殊人员监管安全。①全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建立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与家庭齐抓共管机制,确保实现24小时、全方位、无缝隙管控。②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健全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了解犯罪心理学和与社区矫正对象沟通的技巧,例如邀请犯罪心理学方面的教授来进行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减低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更好地提高监管的效果。④丰富矫正方式,例如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⑤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检查和指导的力度,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矫治、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对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督导,确保补助资金专项专用。

  (六)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员和资金的投入,巩固成果。进ー步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七) 进一步完善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在四川成都召开的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抓好试点,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重点抓好全市36个示范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统一外观标识和内务规范,司法所内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办公室、人民调解室、社矫宣告室、档案室等功能室,内务档案规范有序,简洁明了。

  (八)加强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大对法律业务的资金投入,争取增加法律业务编制,招聘专业的法律人才,为坡头区依法行政奠定人才基础,推动坡头区依法行政的顺利进行。

  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