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29 16:11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坡头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记宗旨、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各项中心工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现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我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及干部学习重点内容,专题学习以科学理论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习近平法治思想9次,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今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共3件,其中1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已经印发,1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正等待区委会通过,1件在审批中。我局代拟《湛江市坡头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目前已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我局积极推进涉及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出了13份涉及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9份)。今年,重大行政决策共3件,已发布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但尚未完成,目前正在风险评估。我局代拟的《坡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牵头组织全区行政执法机关落实全面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 我局代拟了《坡头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二是建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科学合理划分乡镇与区级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各方职责,建立权责一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三是定期报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根据需要适时加强服务指导,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四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21年11月9日坡头区司法局联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在党校二楼召开坡头区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并邀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专家、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暨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市城综局二级主办林肖兵就新《行政处罚法》的修订重点和行政执法的办案程序及案例进行授课,坡头区7个镇(街)8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五是全面组织动员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1年,乡镇街道182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57人通过考试。

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全面深化“退休法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模式,聘请4名退休法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截至2021年11月15日,退休法官专职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41宗,调解成功41宗,调解成功率100%。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制定《2021年坡头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出台《坡头区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规范管理。三是保障经费,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按照《坡头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办案经费实施方案(试行)》,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切实为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努力实现工作成效最大化,实现调解案件的社会价值和自身的经济价值高度融合。截至2021年10月底,共接受调解申请94宗,其中人民调解82宗,法院移送诉前调解案件12宗,调解成功94宗,调解成功率100%。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有力促进依法行政。一是代拟《湛江市坡头区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印发实施,规范行政应诉行为。二是印发《湛江市坡头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三是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坚实保障。1.区编委研究同意增设3个行政复议内设机构和增加行政复议编制4名、行政复议辅助人员4名。目前,现有2名行政复议审理人员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1名行政复议辅助人员。2.建设行政复议接待室、立案室、听证室、档案室、调解室等功能室。四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2021年5月在南三镇、坡头镇市场、南油二区广场等地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五加强行政复议制度机制建设。目前我局已起草行政复议相关制度(包括岗位首问责任制度、立案制度、案件审理制度、听证程序制度、案件权利告知制度、证据制度、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调解制度、简易程序制度、决定履行督察制度、案件卷综归档制度)并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截止2021年11月19日,我局共承办行政复议案件11件,依法作出受理决定10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1件,依法受理案件中自动撤回申请2件,已审理终结7件(其中维持5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2件),正在审理阶段1件。依法受理的案件中,涉及行政处罚6件,行政不作为2件,举报投诉处理1件,其他行政行为1件。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一)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是由区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庞永梅局长列席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二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根据法律事务具体要求,经区政府的同意,继续聘请广东领会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作为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实行坐班制(周一、周三、周五上午到司法局坐班)。三是代拟《坡头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建立区直部门、镇(街)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形成区、镇(街)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架构,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四是将各镇(街)司法所打造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机构,目前7个镇(街)已全部进入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运行轨道,今年新录用的4名公务员(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部就位各镇(街)司法所,进一步充实了镇(街)司法所法律专业人才建设。截至2021年11月中旬,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65份。

       (二)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坡头区驻点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共22人,开展如下法律服务:一是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引导广大村(社区)干部群众遵守“换届纪律”,营造良好浓厚的法治氛围,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题法治讲座37场次,助力村级换届依法有序进行。二是宣传《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开展《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39场次,切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助力基层法治建设,为建设平安坡头创造良好、和谐的法治环境。三是助力乡村振兴稳步发展。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宣讲活动18场次,让基层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同时也为坡头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四是做好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2宗,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宗。

六、普法工作务实多样,法治宣传成效显著

       一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推进坡头区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地进行。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代拟《坡头区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工作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印发实施。组织全区处级(含)以下共2206名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参加2021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99.18%。 三是贯彻落实《湛江市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全区15个普法成员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四是组织开展2021年坡头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区人民法院、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单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五是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微信公众号、宣传车、室外LED屏、候车亭灯箱、宣传横幅、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宪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法》《行政复议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法治宣传同行”、“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情系女职工,法在你身边”等专项普法活动普法宣传活动45场次,派发普法宣传品2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成果。

七、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我局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司法部《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结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制定《坡头区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湛江市坡头区社区矫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制定了《坡头区社区矫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截止2021年11月19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11人,解除社区矫正1142人。2021年新接收104人,解除社区矫正98人。2021年11月19日在管社区矫正对象169人,其中缓刑168人,假释1人。2021年出入境限制报备率100%,手机定位等信息化核查100%,没有非法出入境、违规请假外出等情况,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脱管漏管现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累计开展社矫正对象个人谈话735人次,签订扫黑除恶保证书735份,经排查,无发现在矫社区矫正对象有涉黑涉恶人员。自2021年与省内监所开展远程视频会见累计104次,会见人数累计238人次,其中70岁以上老人8人次,12岁以下儿童48人次。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化解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效力。进一步发挥诉前联调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员和资金的投入,巩固成果。进ー步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三)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四)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深入开展,助力我区法治建设。进一步摸清我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职人员情况底数,推动实现公职律师应设尽设。加强公职律师培训,不断提高公职律师履职能力。

 




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