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01 16: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2021年以来,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各项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坚持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我区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积极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跃上新台阶。今年9月,我区积极组织材料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示范创建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深入挖掘工作亮点,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样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强化了依法治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力量。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确保依法治区工作在各部门真正落到实处。今年召开2次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并向区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龙头镇党委、南调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述职报告。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

  (一)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一是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加快统一申办制度改革。截止11月19日,我区权责清单共3630项,其中行政许可437项,行政处罚2122项,行政强制141项,行政检查193项,行政征收105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确认41项,行政奖励13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行政权利205项,公共服务事项342项。我区完善相关事项信息要素,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完备度达100%,办事指南发布率达100%,确保事项的办事指南基本信息、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表格等内容完整准确,实现同一事项基本要素在区、镇、村三级统一,逐步实现教育、医疗、社保、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在区、镇、村全覆盖,逐步实现“市内通办”。二是充分利用中介服务超市,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中介服务事项管理。我区进一步梳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并将梳理后的129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站,逐步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截至11月19日,我区相关单位在中介服务超市完成了320项项目选取。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一是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提升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简易事项即来即办即结率达96.37%;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和“粤商通”等办事平台,积极推进依申请事项“网上办”办理率达100%;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延伸至七个镇(街)及全部村居,实现群众“足不出户”办事。大力推行“一次办”,一次告知、一站服务、联合办理、限时办结,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在区政务大厅激活77台自助服务终端机,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自助服务。二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实行“证照分离”、“二十四证合一”,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 是政务服务持续优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出台《坡头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坡头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窗口与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区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推行“综合窗口”服务,在全市率先实现“一窗通办”、“一窗通取”;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多个单位推行了容缺受理、延时办理、双休日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等工作机制,高效便民服务获得企业、群众赠送锦旗。是机关作风持续转变,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制定《坡头区深化“三型”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方案》,积极引导各单位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效能检阅,不断推动党建创新、工作创优、服务创效。着力打造区直机关“模范党支部”“五星窗口”“先锋岗”,推动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全区共设立机关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点、党员责任区26个,区市场监管局大力开展“暖企活动”,荣获“文明窗口”称号;大力开展“党员亮身份、工作亮标准、服务亮承诺”行动。

  (三)狠抓营商环境整治,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制定《坡头区“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坡头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坡头区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工作任务台账》,明确活动目标要求、参与单位、主要措施、活动安排和组织保障等,把优化营商环境任务细化为18方面70项,对标对表最高最优最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高地。成立区“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机关作风整治工作组、督导督查工作组,协同推进活动开展。《坡头区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工作任务台账》共18个指标,70项工作任务,截至10月30日,已完成53项,占全部项目的74.29%。二是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强化便民服务措施。我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宗旨和问题为导向,立足于部门职责岗位和民生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多措并举,形式多样,全面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2021年11月16日,全区计划实施办好事项目220个,其中已完成 142个,正在实施有78个,精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政府行政决策水平

  (一)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发布和监督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审查)、集体审议、发布、备案审查等程序。《湛江市坡头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共3件,其中1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已经印发,1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正等待区委常委会通过,1件正在审批中。积极推进涉及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出了13份涉及计划生育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9份)。

  (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到位。我区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实施,确保了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今年,重大行政决策共3件,已发布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但尚未完成,目前正在风险评估。制定《坡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坡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区聘请广东领会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作为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保障决策事项合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我区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全面铺开,制定了《坡头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区直部门、镇(街)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形成区、镇(街)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架构,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我区将各镇(街)司法所打造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机构,目前7个镇(街)已全部进入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运行轨道,今年新录用的4名公务员(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部安排到各镇(街)司法所,进一步充实了镇(街)司法所法律专业人才建设。截至11月中旬,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65份。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

  (一)稳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推进镇(街)体制改革,进一步下放审批事项。区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批下放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346项,第二批下放事项297项。二是建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科学合理划分乡镇(街道)与区级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各方职责,建立权责一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三是定期报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根据需要适时加强服务指导,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四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21年1月15日,举办坡头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项下放镇(街)工作培训班。2021年11月9日召开坡头区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并邀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专家、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暨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市城综局二级主办林肖兵就新《行政处罚法》的修订重点和行政执法的办案程序及案例进行授课,组织7个镇(街)8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五是全面组织动员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1年,乡镇街道182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57人通过考试。

  (二)严格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坡头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目前,全区各执法单位共录入10087条行政许可信息、677条行政处罚信息、30条行政强制信息、1152条行政检查信息、7条行政征收信息。

  (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实施。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2021年3月18日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组织召开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会,共同研究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破解行政非诉执行难的问题,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此外,区检察院还加强了对公安机关办案及法院审判的法律监督。政法机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环境进一步净化。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全面深化“退休法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模式,我区聘请4名退休法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利用退休老法官的专业素养和不怒自威的“法官”威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截至11月15日,退休法官专职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41宗,调解成功41宗,调解成功率100%。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我区制定了《2021年坡头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培训计划》,出台《坡头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规范管理,推进我区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加强经费保障,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按照《坡头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办案经费实施方案(试行)》,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切实为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努力实现工作成效最大化,实现调解案件的社会价值和自身的经济价值高度融合。截至10月底,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接受调解申请94宗,其中人民调解82宗,法院移送诉前调解案件12宗,调解成功94宗,调解成功率100%。

  (二)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印发《湛江市坡头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二是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坚实保障。1.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增设3个行政复议内设机构和增加行政复议编制4名、行政复议辅助人员4名。目前,现有2名行政复议审理人员,1名行政复议辅助人员,行政复议审理人员均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建设行政复议接待室、立案室、听证室、档案室、调解室等功能室,规范行政复议机构办公场所设置。三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2021年5月在南三镇、坡头镇市场、南油二区广场等地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制度机制建设。坡头区在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中积极探索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行政复议程序,监督规范行政行为。目前已起草行政复议相关制度,包括岗位首问责任制度、立案制度、案件审理制度、听证程序制度、案件权利告知制度、证据制度、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调解制度、简易程序制度、决定履行督察制度、案件卷综归档制度。截至2021年11月19日,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依法作出受理决定10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1件,依法受理案件中自动撤回申请2件,已审理终结7件(其中维持5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2件),正在审理阶段1件。依法受理的案件中,涉及行政处罚6件,行政不作为2件,举报投诉处理1件,其他行政行为1件。

  六、坚持学法普法用法相统一,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区制定《坡头区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工作方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区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宪法法律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议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法治建设议题10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举办2021年坡头区新提拔干部素质能力提升班,全面提升新提拔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组织全区15个普法成员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组织全区处级(含)以下共2206名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参加2021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99.18%。2021年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到区法院旁听职务案件庭审活动。组织开展2021年坡头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区人民法院、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单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

  (三)创新形式,多举措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微信公众号、宣传车、室外LED屏、候车亭灯箱、宣传横幅、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宪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法》《行政复议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法治宣传同行”、“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情系女职工,法在你身边”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45场次,派发普法宣传品2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成果。二是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坡头区驻点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共22人。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题法治讲座37场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遵守“换届纪律”,营造良好浓厚的法治氛围,助力村级换届依法有序进行。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宣讲活动18场次,让基层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零距离”的法律服务,为坡头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各工作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一是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仍需不断加强。二是随着乡镇街道体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强力推行,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人员力量不足,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方面存在“小马拉大车”的工作现象。三是镇(街)、区直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未全部落实到位。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区接下来将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坚决让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规范运行,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启动公务员考调工作,着力解决各镇(街)空编问题,切实保障执法队伍的建设。尽快出台正式文件落实行政复议编制,通过招录、考调、内部调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业人才到行政复议队伍。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常态化和执法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法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突出作用。

  (三)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政府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的领导、部署、协调和落实。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亲力亲为,深入研究和梳理工作任务,把准方向,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抓好具体任务的落实,确保负责的工作稳步推进、落地见效。

(四)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规范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镇、村公共法律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全覆盖。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