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07 17: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坡头区财政局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财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服务保障财政高质量发展,有效提高财政队伍的法治素养,有力促进财政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依法理财,力促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依法而行、厘清权责,预算编制执行稳步推进。

  认真学习并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省市区部署,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合理划清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监管职责,压实业务主管部门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将财政部门管理重心由全流程预算管控转变为聚焦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监管,形成权责明晰、突出主业、协同高效的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百姓过好日子”要求,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坚决制止超预算、无预算、乱追加的不规范做法。

  (二)依法而行、花钱问效,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覆盖。

  加快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将绩效管理从项目管理拓展到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计划到2022年底,坡头区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考核制度。

  (三)依法而行、以查促改,财政监督检查更加有效。

  2021年,我局认真履行《会计法》的法定监督职责,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预决算公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会计信息质量、“三公”经费等检查,通过检查纠正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不合规问题,同时在会计核算和管理、依法使用财政资金等方面给预算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其立行立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在执法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中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坚持法治引领,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梳理规范权力清单。

  按照“六权治本”的总体要求,对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规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缩短办事时限。经核查,目前坡头区财政在政务服务网上的政务服务事项有13项,其中:行政处罚6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经梳理,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方面可缩短1个工作日,在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方面可提早1个工作日,经办股室更新承诺时限,结合实际补充完善了办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等需提供的资料明细清单,落实“让群众只跑一次”,切实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公平竞争审查。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根据“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对政策措施实施事前评估、动态清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一方面,清理限制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规定。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和精神,对我局现行的历年发文进行认真清查和梳理,经审查均不涉及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形。另一方面,维护公平竞争采购秩序,依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严格把控采购信息公开的时限和内容,简化采购预算执行程序,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负担,对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采取免收或降低缴纳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应及时退还,指导采购人和供应商依法履行采购合同,助力采购行为法治化、规范化。

  (三)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引领建设数字财政。

  大力推进财政现代化治理,紧跟省市部署,推进“数字政府”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及非税收入一体化管理系统如期上线,实现财政业务线上办理,简化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拨付时效,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以更强的服务意识、更高的行政效率为部门和群众提供更好的财政服务;加强项目库建设,项目储备工作前置到预算编制环节,财政自主权下放,业务主管部门管财用财积极性提高,主动谋划项目,在预算额度内根据轻重缓急自主确定项目,推动重点项目落地,服务好发展建设大局。通过努力,区全省非税系统一体化建设工作受到市财政局通报表扬,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坚持以法为纲,锻造法治干部队伍

  (一)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

  坚持领导学法与干部日常学法相结合。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层干部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宪法,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落实学法用法考法制度。

  我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鼓励财政干部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及学习强国软件等媒体平台推送宪法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等。组织开展宪法知识学习、“民法典”主题学习及参加无纸化学法考试,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丰富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水平。2021年,财政干部学法考试通过率均达100%。同时,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审批法治化水平,大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截至目前,我局共计27人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财政干部职工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三)坚持依法用权正风肃纪。

  坡头区财政结合“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签订“营商环境整治提升”承诺书,真诚服务广大办事群众,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行为。开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签订《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学习、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抓早抓小谈话,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来体现和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四、坚持普法履职,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丰富载体渠道,注重实效。

  充分利用LED屏、微信群等渠道推送财经法律法规知识,在单位大厅、临街公园等显眼位置悬挂普法横幅、海报、宣传栏,在人群密集的街区派发宣传册、接受群众财经法规问题咨询,鼓励引导干部职工做普法宣传员,向办事及过往的群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扩大普法宣传受众面,营造浓厚的学法普法氛围,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办事。

  走向街头农村,贴近群众。

  结合“4.15”国家安全日、“5.12”防震减灾日、创文创卫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工作开展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开展“六进”主题活动,组织编印了一批会计法、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小册子,组织普法志愿者走上街头解答群众疑问。同时,深入帮扶挂点村开展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支农普法下基层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单500余份,使普法活动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关注热点难点,精准宣教。

  结合财政治理热点难点开展普法,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扶贫资金监管、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管理等财政难点热点问题过程中,加强对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开展民法典、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治提升暨普法等宣传活动,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针对财政领域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专题讲座,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加大民生政策的解读力度,乡镇财政所每年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结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热点,向基层工作人员做好政策解读。

  公开政策政务,阳光理财。

  区财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利用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了《预算法》、《会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尤其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文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专项信息公开,着重做好关注民生、便民服务、最新财政政策的主动公开,以满足人民群众对财政信息公开的需求,达到阳光理财目标。

  2021年,区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明显提高,财政各项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财政法治化建设迈入了新征程。区财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谋划依法行政工作,为“十四五”时期财政可持续发展、坡头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