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08 09: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2021年,坡头区人社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区依法治区办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人社工作实际,以实现工作法治化建设为目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依法行政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局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以推进政府部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优化职能配置,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工作目标,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职能体系,确保各方面工作有机衔接、运作高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安排专人跟进落实,对已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对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规范性文件建议继续保留,确保文件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局加紧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规范化、制度化。一是修订《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局党组会议,在局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应当如实记录,完整存档,提高局党组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二是制定《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要经局党组会议一致同意或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再联合签发执行,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三是完善《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项财务收支管理规范,包括资金经费的收支、划拨、预算、决算、资产登记和各类财务报表的汇总上报等规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一是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全年共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3宗,涉及73多人金额约87.2万元,劳资纠纷发案率和30人以上讨薪案件,与2020年同比分别下降35%和37%;拖欠工资案件立案1宗;按时完成了人社部10间企业、省人社厅35间企业的薪酬调查工作任务;整体有效维护了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是做好迎接国家、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地核查专项工作。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我局会同区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根治欠薪良好围。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为契机,走访建设工地,派发宣传单、小册子约600本,张贴宣传海报约30张;并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认真落实失信企业“黑名单”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等职责,重点惩治失信用人企业,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我局在行政服务大厅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告知群众可通过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举报违法行为。二是提升民主监督程度。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推动民主监督方式多样化、规范化。我局安排专人对区政府公众网站和区信访系统关于人社政策及相关业务问题进行解答,据统计,2021年通过12345投诉举报平台网上受理并及时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累计有10多件。三是加强对我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诚信管理,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等纳入个人档案,并将遵纪守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流程。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对被诉行政行为开展排查,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案件的受理、调查、处理等程序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各方面进行研究讨论,并认真做好证据收集、答辩状的撰写和出庭应诉工作。二是发挥调解仲裁兜底作用,解争议事项。以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工作模式处理劳动纠纷,全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41宗,其中立案处理28宗,涉及劳动者180多人,累计结案率100%,其中调解结案109宗,调解结案率为80%,终审裁决率为72%,已完成今年的“法治广东”考核工作任务。三是做好信访答复工作。我局工作人员对接收到的信访案件及时登记并送达有关领导阅示。对上级机关交办和本单位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属我局职权范围的,均能按政策法规和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书面函复交办机关、书面答复信访人;不属我局职权范围的,均能及时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制定学法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新出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各部门业务知识,按时参加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保证学法计划落实到位。二是完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局班子会议前合理安排时间开展学法研讨活动,重点对本年度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采取传阅文件、观看视频、集中授课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我局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和政策指引手册,宣传社会保险、劳动者权益维护、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升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和城乡群众对扶持就业、鼓励创业、社会保险和劳动维权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认可度,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比较淡薄,过分强调业务工作多、任务重,没有将主要精力投放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来,以致产生怕麻烦和畏难情绪,存在重业务、轻学习,重形式、轻实效现象。

  (二)风险评估有待加强。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未能做到提前评估,未能及时有效防范群体上访现象。

  (三)宣传方式有待创新。法治知识宣传方式较单一,未能有效地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导致法治宣传成效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为目标,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治观念、掌握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举办专题普法知识讲座、印发学习资料、网上学法考试等形式,将每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开展一系列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完善风险评估机制。我局继续强化各项风险隐患评估,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点预防出现群体性农民工讨薪事件发生,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三)创新政策法规宣传方式。在每年的法制宣传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法规新政策实施前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社会保险宣传活动、大型招聘会等形式,设置法律咨询处,现场为前来应聘者提供法律咨询,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维权常识,在全社会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