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10 11: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2021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措施,着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创新工作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根据市、区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

        成立了由局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议事日程,法治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均由局班子成员、各相关负责人共同研究、作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我局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根据市、区的通知要求,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二、强化法治思维,整体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1.制定并贯彻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评估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2.制定并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办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今年以来我局没有作出过重大行政决策。

       3.制定并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已在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公示网站进行公示并进行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在省住建厅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开。今年截至11月11日,我局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4宗,罚没金额2625135.05元;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执法办案“三项制度”,执法办案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化,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全年没有出现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4.制定并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及目录清单、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根据省司法厅、住建厅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截至目前我局共有执法记录仪31台,分别配置到各股室和执法中队,实现具有编制执法人员人均配备1台记录仪。

        5.制定并贯彻执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及目录清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明确具体负责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为政策法规股,该股在编人员2名,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高于我局执法人员总数18人的5%。今年我局共作出对个人1万元以上、法人和其它组织10万元以上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共8宗,均进行了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的程序。

         6.制定并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创建周期内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7.制定并贯彻协管员管理制度,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得到规范,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均已明确。目前全局共有协管员66名(含各镇街)。

         8.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因违法行政行为被投诉举报的情况。

         三、强化法制教育,整体提高法治理论水平与素养

我局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将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今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3次,参训人员150多人次。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二是普法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着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没有专项经费,硬件投入少,标准不高。

        展望未来,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任重道远,任务十分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按照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对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短板”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更好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