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02 15: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有力地促进财政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法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局法规股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个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和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是加强普法谋划。年初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总结,结合实际及时更新普法责任清单,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普法工作目标及任务,坚持做到普法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促使全局财政干部进一步巩固学法成果,提升知识储备和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2022年1-10月,累计落实全区普法经费161万元,为全区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禁毒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执法人员培训、社会服务、综治维稳建设等提供有力的保障;累计落实局机关普法经费约0.58万元,支持开展财政干部学习培训、内部法治环境建设、对外普法宣传等,有效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法治思维,提升干部执法水平。            

一是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局领导班子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每年组织安排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少于4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抓好领导带头学法用法,以上率下,强化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推进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依托线上“财学”平台APP和线下学习,开展各类专题学法讲座授课,丰富学法内容,开阔视野。落实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倡导财政干部职工通过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和学习强国APP,进行《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学习并参加无纸化考试,领会宪法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把学法、知法作为提升自身法律素养的重要环节,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大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知识线上培训、学法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考试。2022年,我局执法人员全部参加法治知识线上培训,学法考试通过率达100%,共计 21 人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财政干部职工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三是精准把握学法重点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弘扬宪法精神,捍卫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3)强化疫情防控,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新冠感染疫情发生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扎实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加强全局卫生环境管理,每日对食堂及办公楼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杀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通过LED、OA、短信、微信等推送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宣传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督促干部职工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少流动等个人防护措施;加强内外部人员管控,完善外出报备制度,对来访办事人员做好测温、检查粤康码、打卡场所码等管理工作,需佩戴口罩、体温正常、持粤康码绿码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加强防疫物资储备,统筹采购防疫物资,切实保障防控需求。

二是优化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流程。我局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畅通资金拨付流程,优先审核、优先批复、优先下达涉及疫情防控资金及疫苗接种费用,保障资金能第一时间拨付到位。截至2022年10月底,区财政拨付防疫资金5760万元,主要用于防疫设备购置、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等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了高效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是组建疫情防控志愿者队伍。积极响应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及区文明办的号召,经常性做好党员干部志愿者储备库的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了一支拥有50名年轻力量的抗疫志愿者服务队伍,迅速投入到社区、街道、村委会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彰显财政担当。

(4)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立足实际,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为使命,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动协调联动,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大力打造一流普法队伍。建立普法人才储备库,各股室主动履行普法主体责任,推动普法与财政管理实践相结合,使预算管理和财政执法的过程成为向服务单位和社会公众弘扬财政法治精神的过程。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理,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

二是创新开展一流普法活动。结合“4.15”国家安全日、“5.12”防震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及“12.4”国家宪法日、创文巩卫、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工作开展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深入帮扶挂点村开展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支农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深化“法律六进”,主动送法到基层、送法到群众。

三是双线建设一流普法平台。利用LED屏、宣传专栏等渠道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建设线下普法平台,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利用微信、普法短信平台等工具,助力建设线上普法平台,对财政领域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进行解读,引导群众学法用法,提升宣传效果。

(5)强化内部监督,全面规范财政管理。

一是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5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观看廉政警示影片,开设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切实抓好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教育,进一步加强局内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树立规范、高效、廉洁的良好财政干部队伍形象。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完整规范的内控体系,将工作职责规范到固定岗位,落实关键环节职权责任,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梳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整理出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所需材料清单,提升行政效能制度,实现“让服务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印发了《湛江市坡头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完善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着力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运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尤其是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认真办理依法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扎实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

四是促进财政改革。严格按照《预算法》开展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工作,推进全面绩效管理,使预算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同步实施。大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统筹资金支持减税退税降费的落实。截至2022年10月,已落实增值税免抵调库6395万元,切实为减税降费、税费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巡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依法向同级人大报告预决算执行和调整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议案26份,答复率达100%,大力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和舆论监督的渠道,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秉承为民理财的初心,管好人民的“钱袋子”。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全局党政主要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坚持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统筹、同推进。同时带头学法用法,发挥党组和领导干部的率先先锋模范作用,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研究政治经济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以上率下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干部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仍待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工作和财政工作紧密结合,注重法治培训实用性和务实性,定期组织开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升运用财经法规规范业务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能力,努力推动财政法治建设。

(2)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对我局法制力量充分授权,保障决策的法制化;进一步细化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和运行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度落实到位。

(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紧紧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原则,完善监督、审查和公示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进一步加大财政法治宣传力度。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结合财政服务,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面向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群众宣传法治建设相关知识,为财政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精准高效的财政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湛江市坡头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