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30 15:11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措施,着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创新工作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1.2022年10月16日,万众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我局组织全体职工干部实时收看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实况直播,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内容,确保第一时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并通过召开党组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结合日常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方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全面、系统、深入、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2.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党组会议、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于年终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制度;全年组织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4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内容,明确城管工作要坚持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本领。

  (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依法行政。

  我局党支部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根据市、区的通知要求,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成立了由局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议事日程,法治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均由局班子成员、各相关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强化法治思维,整体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1.贯彻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评估制度;2022年我局没有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2.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办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2022年我局没有作出过重大行政决策。

  3.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已在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公示网站进行公示并进行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开。2022年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共12宗,罚没金额共计人民币1960368.92元,行政强制案件 0 宗,行政许可案件12宗。

  4.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及目录清单、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根据省司法厅、住建厅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2022年我局共有执法记录仪31台,分别配置到各股室和执法中队,实现具有编制执法人员人均配备1台记录仪。

  5.贯彻执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及目录清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明确具体负责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为政策法规股,该股在编人员2名,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高于我局执法人员总数27人的5%。2022年我局共作出对个人1万元以上、法人和其它组织10万元以上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共6宗,均进行了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的程序。

  6.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创建周期内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7.贯彻执法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制度,按照国家最新规定,做好国家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的新证申领、旧证换发工作,严格把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关,确保全局共27名行政执法人员都持新证上岗,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权。

  8.贯彻协管员管理制度,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得到规范,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均已明确。目前全局共有协管人员共63名。

  9.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调査处理违法行政行为。2022年我局没有因违法行政行为被投诉举报的情况。

  (五)强化法制教育,整体提高法治理论水平与素养。     

  我局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将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2022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学考4次,要求学习时长不少于40学时,参加人员100余人次。

  (六)落实普法宣传教育。我局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主动适应普法宣传新形势,在日常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将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宪法和城管相关法律法规宣教、以案释法、普法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利用好线上线下平台渠道,多层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思维和意识还需加强。存在理论学习不足,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跟不上,法治建设使命感和紧迫感不强等问题;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下放乡镇街道承接工作进展缓慢,部分镇(街)仍未能落实省《公告》要求,及时对下放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度,我局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市、区政府关于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持续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注重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普法用法、培养法治队伍、厚植法治文化、推进依法行政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