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3 10:12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官渡镇党委、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将官渡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基层法治水平。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运用好“第一议题”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课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给每个班子成员发放《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印发党的二十大精神资料汇编,领导干部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和把握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思想和举措;二是各级干部努力学。坚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利用镇党校平台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同时积极组织干部开展线上学法,2022年我镇84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三是党员同志积极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作为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要点,通过支部会议组织广大党员积极学,同时鼓励广大党员通过“学习强国”、阅读原文资料等方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建立“线上+线下”立体的、动态的学习体系,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够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领导法治建设,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镇的领导。

  一是加强党对依法治镇的全面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领导与组织保障。根据人员变动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中共坡头区官渡镇委全面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强化了依法治镇建设的组织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作用,确保依法治镇工作在各部门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镇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委书记陈鹏宇同志为镇委全面依法治镇第一责任人,镇长黄激流同志为镇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我镇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内容。三是完善政府重大决策机制,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问题,由镇委、镇政府班子成员集体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全镇战略部署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提请同级人大审议,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镇实行司法所所长列会制,并将把司法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作为镇委、镇政府重大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聘请法律顾问,覆盖行政复议、信访维稳、土地纠纷、村居调解等领域,建立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打造为民高效的基层政府。

  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镇深入推进乡镇体制改革完善基层体系建设,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并配备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同时积极动员我镇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我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储备力量。目前我镇共有持有执法证人员62名。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我镇坚决依法落实营商环境政策,依托湛江作为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海南自贸港战略的支点城市,并被省委省政府定位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大环境,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抓手,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沈海高速茂湛路段改扩建工程的建设进度,建设高水平全国性的综合交通枢纽;力促广东医科大学海东校区建设及周边配套项目的成片开发,借助区位优势,为推进“四区融合”贡献官渡力量。同时依托高新区、省级科技产业园及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平台优势加强对外联动,发挥招商引资作用,不断扩展我镇的经济发展空间,增强内生动力。引导荔枝、生蚝、对虾、紫米水稻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入园经营,建设一批现代化程度高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推动产品加工集群发展,增强优质品牌农产品供给能力,塑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重点打造官渡生蚝、山嘴荔枝、紫米等一批优质品牌,促进农户增收。三是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保障农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农村集体资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三资”交易平台招投标全过程,实现农村“三资”交易规范化、法治化管理。全镇15个村(社区)和141个村民小组村财镇管实现率达100%。2022年在镇交易平台交易13宗,成交额达633.25万元。四是依法防治,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自疫情发生以来,官渡镇举全镇之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0506”疫情,及时启动《官渡镇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构建全镇全域网格管理框架,开展拉网式排查治理各种隐患,实现镇域范围内疫情防控全覆盖,有效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健康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挥依法防治新冠肺炎疫情作用。2022年以来,我镇共张贴《官渡镇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告知书》2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750余条,制作张贴防疫海报380张,电子横幅刊登34条,出动流动宣传车2辆,转发各类疫情防控政策及防控知识推文20余条,镇区内三个大型LED屏全天候滚动播放防疫宣传片36720余次,村(社区)党建大喇叭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4320余次,疫情防控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五是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高服务群众效率。建立官渡镇“345”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3步走”就是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村民小组长、村委会网格员、村支书3步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4板块”就是该工作机制分别设置“审核分流板块”、“人民调解板块”、“联合调解板块”、“领导小组化解板块”共4个板块对矛盾纠纷进行化解。“5部门”就是纪、公、检、法、司5个部门。同时依托综治中心,整合镇纪检监察办、官渡派出所、检察院12309官渡工作站、区检察院海螺工作室官渡联络站、区法院网上巡回法庭、区法院多元解纷官渡工作站、官渡司法所,作为区一级纪、公、检、法、司5个部门设立在官渡镇“345”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络站,强化排查分析、集中研判、合力化解、督办引导职能。探索线上管治模式。探索建立“数字官渡”平台,打破时空限制,将线下村民知情大会放到线上召开,讨论重大事项,征集村民意见建议,发挥村民主观能动性。保障村民主人翁权利,拓宽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提高村务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实现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与群众监督三者的有效融合,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探索线上优化服务。针对党建服务信息化、智慧化程度不高的问题,运行“数字官渡”小程序,建立党员、片警、村社干部“预警微信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和收集村民诉求并快速办理答复。通过小程序功能板块,线上说事议事、线上联动解决,将线下服务提档升级为“指尖上的智慧服务”。与此同时,通过小程序,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办理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包括医保、养老、低保、五保、水电费等民生服务,还可为疫情防控中来(返)人员提供线上报备登记,方便干部群众,减少非必要接触,为服务群众打通“最后一公里”。

  (四)强化法治宣传力度,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离不开社会大众的集体参与,离不开对居民法律思维、法律意识的培养,所以我镇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民俗节日、赶集日、宣传日不定期开展各项法律咨询活动、法律讲座,不断深化全民普法工作。同时推动“法律六进”和“重点对象学法”工作相结合,合理运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项目,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等活动,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场,受教育群众1200余人次,发到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建政策定点宣传墙4处,宣传成效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官渡镇法治建设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依然存在一些难点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发展缓慢,法律专业人才缺口巨大。我镇除官渡司法所外,没有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二是个别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到位,仍习惯于凭经验办事,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还没有真正转变,这也从客观上制约了我镇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总结我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并积极转化为配套制度,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按照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严格制定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细化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三是以创建“三型”模范机关为抓手,积极打造模范型服务窗口,引导干部主动靠前,精细服务,提高办事效能。

  (二)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注重资料收集。进一步选派精兵强将投入到依法治理工作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既要注重实际工作,又要加强资料收集归档。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

  (三)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矛盾摸排,发挥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化解争议纠纷积极作用,重点解决涉农、涉劳资、涉土地、涉保等方面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建和谐平安官渡。

  单位名称: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