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08 08:12 来源: 区司法局 字号: 【大】 【中】 【小】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随全区发展新格局,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印发《关于印发《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以模范机关创建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坡司〔2022〕273号),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全力服务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中心工作,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局会议室统一集中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专题讨论会,与会人员纷纷结合职能工作踊跃发言;四是组织“一把手”上党课,对党的二十大精神政策进行深入解读;五是组织开展“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 砥砺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二十大精神并开展讨论,组织党员缴纳当月党费,并组织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

  (二)精心组织,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我局牵头制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筹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等重要会议,全面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提请区委常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防线。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将其列入党组及干部学习重点内容,专题学习《社区矫正法》《保密法》等习近平法治思想8次,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组织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制作廉政文化宣传栏、落实“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和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人无再少年》,开展司法行政干警廉政风险自查工作,切实让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做好源头把控,提升决策能力。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到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发布和监督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印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分别为:《坡头区全面实施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实施方案》、《坡头区征收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补助和奖励办法》、《坡头区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均由我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依法决策机制执行到位。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代拟制定《坡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湛江市坡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2年以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共2件,目前已发布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三是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到位。2022年以来,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239份。我局7个司法所所长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首席法律顾问,列席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会议。截至2022年11月23日,列席班子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共48次,审查合同67份,为乡镇(街道)提供法律意见35条,代表或协助乡镇调处矛盾纠纷共41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21年以来,我局招录5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务员到5个镇(街)司法所,为镇(街)法律顾问储备人才。

  (五)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坡头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方案》,成立《坡头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确保行政综合执法“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下放镇(街)行政执法职权的3个业务主管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综局)明确了5个业务指导股室、6名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导师。组织全区7个镇街共94人参加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班。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226人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全力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已更换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共676人。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两平台”上线应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专项培训会3次,参训人员达154人次。截至目前,全区29个执法主体(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应用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已搬迁至粤省事平台)累计应用公示平台录入执法总量2507宗,其中行政检查412宗,行政处罚586宗,行政许可1473宗,行政强制25宗,行政征收11宗。全区执法单位对现场执法检查、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听取陈述申辩、听证、案件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文字记录。29个行政执法部门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目前,我区29个执法单位全部配备了法制审核员。

  (六)增强行政复议能力,推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一是畅通“云接待”行政复议渠道。开通多形式复议申请渠道,采取邮寄、电话、网络、委托等形式进行调查,通过电话进行调解、听证,依法化解矛盾,实现疫情防控与办案两不误。二是设立复议联络点,着力便民利民。在各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建立行政复议联络点,配备行政复议联络员。三是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审理流程。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容缺收件、一次性补正告知等方式,保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贯彻落实行政复议繁简分流工作法。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完善复议机关、申请人、被申请人三方沟通机制,组织开展争议焦点面对面质证交流,在自愿合法基础上积极促成一致意见。五是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与会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渠道,不断健全行政争议合力化解机制,共同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转送1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1件,作出受理决定9件(涉及其他行政管理行为8件,涉及行政处罚1件),依法受理的案件中依法审结3件,终止审理2件,正在审理阶段4件。

  (七)践行司法为民,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一是法律援助普惠民生。今年多次《法律援助法》专项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目前,坡头区法援处共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约40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2宗(刑事案件385宗,民事案件27宗)。二是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群众零距离。坡头区驻点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共23人。目前,根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系统平台的相关数据记录,法律顾问记录台账信息1069条,其中法治宣传260场次,法律咨询786人次,其他法律服务23人次。三是人民调解为人民,为民解困暖民心。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20名(6名为退休法官),不断壮大人民调解队伍,提升调解工作水平。2022年以来,坡头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69次,接受调解申请132宗,其中人民调解127宗,法院移送诉前调解案件5宗,调解成功132宗,申请司法确认6宗,调解成功率100%,涉案金额633.7119万元。

  (八)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制定《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坡头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二是丰富宣传载体,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22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两项测评”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63场次,派发普法宣传品2万4千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0多人次。三是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30人。四是组织全区处级(含)以下共210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度学法考试,优秀率达98.38%。五是加强法治阵地创建,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建设。乾塘镇沙城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全区74个村(社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依程序推选出“法律明白人”386人。

  (九)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特殊人群管理。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务管理。截至目前,坡头区列管社区矫正对象247人,目前在管社区矫正对象132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落实手机定位措施;向出入境部门限制出境报备91人次,办理边控1人次,开展社会调查评估62人次,对社区矫正对象作出训诫决定5人次、书面警告决定1人次。社区矫正对象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事件,无脱管、漏管现象。二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与安置帮教工作。截至目前,坡头区共衔接刑释人员269人,核查率100%,建立帮教对象档案269宗,列入帮教对象269名,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为零,为维护辖区乃至社会的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疫情影响,法治宣传、执法培训等工作受限,开展的场次不多、形式不够丰富。二是行政复议与应诉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三是落实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缺乏资金投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党组织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加强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执业规范化,强化对行政复议与应诉人员的培训、管理。三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两平台”全面上线应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作用,统筹各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