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4 11:12 来源: 区司法局 字号: 【大】 【中】 【小】

  2022年,坡头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一是组织收听收看。坡头区于10月16日组织全区干部收听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盛况,并于10月29日组织收听收看全省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和湛江市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会后召开全区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认真落实省、市会议要求,对做好我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关于开展全区党员干部“领学带学督学”二十大精神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的通知》,在全区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个一”活动,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我区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三是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召开2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部署我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9名成员分别就学习心得体会作交流发言;召开2次区委常委会、1次区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四是精心组织基层百姓宣讲活动。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百姓宣讲活动,计划举办50场宣讲活动,确保把党的声音传递到千家万户。五是深入开展媒体宣传。在“坡头发布”微信公众号、“活力坡头”APP开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及时转发中央、省、市媒体平台关于党的二十大的重点报道和新媒体产品以及我区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态信息,截至目前共发布83条推文。开展“一把手”谈落实约稿活动,在“坡头发布”微信公众号头版头条刊登各镇(街)各部门“一把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在“坡头发布”微信公众号推出《海东,非凡十年》、坡头教育在腾飞、党建引领保障中心工作、“大综合+专业化”、高新区建设、“平安夜访 亮灯行动”、全域文明城市创建等系列报道,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区委和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及时调整成员。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中共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及依法治区办组成人员。二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我区制定《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坡头镇政府、麻斜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4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专题述法,以及48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通过“述法+评议”,以“述”明责,以“评”促干,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三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2年,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安排法治建设相关议题17次。四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坡头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坡头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快编制坡头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动“一规划两纲要”在我区落地见效。

  (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制定《坡头区2022年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统筹推动各镇(街)、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22年10月26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湛江市委党校张会永副教授到我区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2022年3月15日,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落实区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区政府领导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今年区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学习了《消防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四是强化学习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举办2022年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政府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依法决策机制执行到位。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并制定《坡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湛江市坡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2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共2件,并发布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到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发布和监督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分别为:《坡头区全面实施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补实施方案》、《坡头区征收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补助和奖励办法》、《坡头区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三是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到位。制定《坡头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形成区、镇(街)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架构,为法治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2022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239份。我区7个司法所所长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首席法律顾问,列席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会议。截至2022年11月23日,列席班子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共48次,审查合同67份,为乡镇(街道)提供法律意见35条,代表或协助乡镇调处矛盾纠纷共41件。2021年以来,我区招录5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务员到5个镇(街)司法所任职,为镇(街)法律顾问储备人才。

  (五)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不断探索利企便民新路子,节省群众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每周二、周四晚上6时半至9时区行政服务中心“亮灯”,为群众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法律援助机构信息查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20项高频业务办理服务。在官渡镇东岸村开设行政服务代办业务,驻村干部为群众跑腿办证40余份,在全市率先开通政务专递EMS免费邮寄服务。二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2022年以来,通过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对我区253户市场主体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职能作用,将196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78户次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同时将19家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07户次个体工商户修复信用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2.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大综合+专业化”的行政综合执法。制定《坡头区深化推进行政综合执法“大综合+专业化”工作实施方案》《坡头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方案》,成立《坡头区深化推进行政综合执法“大综合+专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坡头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统筹执法力量,提高执法专业化水平,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我区3个业务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综局)明确了5个业务指导股室、6名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导师。组织全区7个镇街共94人参加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班。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226人参加2022年度执法证考试,更换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共676人。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双公示平台,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目前,全区共录入23517条行政许可信息、1568条行政处罚信息、40条行政强制信息、1385条行政检查信息、12条行政征收信息。全区执法单位对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申辩、听证、送达、执行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文字记录。29个行政执法部门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四是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共抽检食品1470批次,不合格36批次,不合格率2.45%;食用农产品20788批次,不合格112批次,合格率为99.46 %;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180家次。查办食品药品案件17宗。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公开透明法治政府。截至12月9日,我区政府网站共更新信息4844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956条,政策法规信息38条,重点领域栏目信息公开230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信息19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73条,解读政策信息18条。受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办结5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20名(6名为退休法官),不断壮大人民调解队伍,提升调解工作水平。2022年以来,坡头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69次,接受调解申请132宗,其中人民调解127宗,法院移送诉前调解案件5宗,调解成功132宗,申请司法确认6宗,调解成功率100%,涉案金额633.7119万元。

  2.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一是畅通“云接待”行政复议渠道。开通多形式复议申请渠道,采取邮寄、电话、网络、委托等形式进行调查,通过电话进行调解、听证,依法化解矛盾,实现疫情防控与办案两不误。二是设立复议联络点,着力便民利民。在各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建立行政复议联络点,配备行政复议联络员。三是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审理流程。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容缺收件、一次性补正告知等方式,保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贯彻落实行政复议繁简分流工作法。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完善复议机关、申请人、被申请人三方沟通机制,组织开展争议焦点面对面质证交流,在自愿合法基础上积极促成一致意见。五是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与会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渠道,不断健全行政争议合力化解机制,共同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转送1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1件,受理决定9件(涉及其他行政管理行为8件,涉及行政处罚1件),依法受理的案件中依法审结3件,终止审理2件,正在审理阶段4件。

  (七)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印发《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长期普法规划。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扎实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22世界水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普法宣传活动。目前,我区已开展“送法进校园”、“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31期“检察官法治讲坛”活动。三是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30人。四是组织全区处级(含)以下共210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度学法考试,优秀率达98.38%。五是加强法治阵地创建,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建设。乾塘镇沙城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全区74个村(社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依程序推选出“法律明白人”386人。六是组织开展2022年坡头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区残联、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等5个单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承接能力不足,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素质和岗位职责要求尚有差距;二是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各镇(街)、各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待提高;四是法律专业人才欠缺,公职律师配备率低。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深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推动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二是加强法治力量建设。注重选拔使用法律功底扎实、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充实公职律师队伍,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提升法治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发展壮大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队伍,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