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坡头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坡头区委、坡头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1.积极推动在坡头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坡头区政府常务会议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 《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7月19日上午,坡头区召开区委十届2023年第18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开展统计领域违规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暨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区委书记陈景泰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哲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会上,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智学全文传达了国家统计局2022年查处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同时学习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统计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
2.认真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今年以来,坡头区统计局共组织统计人员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6场,培训130人次,实地走访企业时对统计员和分管领导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企业层面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依据凭证在联网直报平台进行报数。
3.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讲活动。10月份以来,坡头区统计局开展执法检查和入企业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共计20余本。12月8日,坡头区统计局灯塔公园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一对一进行群众法律法规讲解,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共计50余本。不断提高领导和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意识,强化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聚焦法律法规建设优化执法检查环境
(一)完善法规制度建设,自觉依法接受监督。一是全面梳理 2023 年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查找执法检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二是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及时在坡头区政府官网上公布统计信息资料。
(二)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我局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各级统计机构在政府网站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处理。目前已经在坡头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坡头区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邮箱。
三、存在的问题
对照坡头区委、坡头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到位,坡头区统计局及各镇街统计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不够深入,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提高;二是执法监督薄弱,执法监督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不足,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流程不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抓住“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宣讲力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以统计调查对象为主体,结合业务培训会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告知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履行的统计法定义务和政府统计人员的保密义务,引导调查对象支持配合统计工作,实事求是报送统计数据。
(二) 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深入推进 “两防” 工作,通过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企业和统计调查对象履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意见》《办法》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追究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单位、责任人法律责任及实施党纪政务处分处理。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虚报、瞒报、少报、漏报等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增强统计执法监督力量,强化统计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