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16:12 来源: 本网-坡头区民政局 字号: 【大】 【中】 【小】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部门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的努力下,我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保障。一是做好工作规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把法治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推进、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局重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统领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四是强化工作落实。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一是推进政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以政府政务公开栏为主要阵地,按信息公开要求,在局政务公开栏和政府官网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利用固定的公开栏,每月按期更新公开内容,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抓好政务信息网站的建设,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办事。

  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思想。民政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深刻把握精神实质。一是局党组坚持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会等方式,由局主要领导带头,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今年以来,局党组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9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3次,全局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二是加强对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法意识和执政能力。三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和完善机关学法制度,利用专题培训讲座、干部教育在线、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研讨和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法治理论、科技政策等知识培训力度,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工作发展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安排专人推进普法工作,为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加强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准。我局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以此推动机关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一是制定《2023年坡头区民政局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法制学习和培训的责任主体、具体方式、内容等,初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通过微信群、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的学习,于广大干部职工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创新载体,规范依法行政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结果公示等制度,从而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考试制度。为加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区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进一步助推了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道,提升了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为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在去年的基础上我局以低保专项整治,乡村振兴活动为契机,对全区所有已享低保对象开展了一次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以问题为导向,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死亡人员领取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我区低保工作规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推动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全面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水平和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依法清核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殡葬秩序。四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局机关政务公开、依法治村、村务公开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政事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在区政务网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力度,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放管服”相关事宜。五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区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着力认真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一是加强了社会组织登记监管工作。以“依法登记、年度检查、收费清理、打击非法”为工作切入点,加大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全区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143个,其中社会团体4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9个、备案登记社区社会组织109个。今年以来,依法取缔社会组织0家、对0家社会组织责令整改、对0个有名无实的“空壳”“僵尸”“脱管”型社会组织依法进行了撤销登记、0家行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进行了排查整治、对公职人员及离(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作了清理、扎实推进“双减”政策,推进“营改非”工作。二是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体系建设有力。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惠民生、织密网”的要求,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建立了民政和残联牵头,财政协作,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2023年每月20日前,按照每人每月195元、261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做到两项补贴应补尽补。截至目前,全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12人,重度残疾护理补贴4219人,2023年全年共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1778.45万元。三是其他专项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我区婚姻登记处依法登记,热情服务,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301对,离婚登记298对,补办结婚登记273对,补领离婚证38对。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建立了联合街面巡查工作机制,在特殊天气、敏感时期、重点时段加大对街面巡查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零乞讨、零露宿、零事故、零负面舆情”。

  落实法治政府监督问责机制。我局高度重视“两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深入调查研完,狠抓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加强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各乡镇民政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有效杜绝了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并严格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监督渠道,定期听取各股室执法情况汇报。

  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引导民政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类来信来访者,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包案,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终述法相关工作要求,将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和学法情况作为个人年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依法办事,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全年共召开党组会31次,研究议题308项,均形成党组会议纪要和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确保“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符合法定决策程序。全年未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规现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与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区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执法覆盖面不够。目前主要集中在社会组织领域,殡葬、区划、救助、养老、志愿服务、慈善、民办服务机构等领域的执法少,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二是普法宣传力度不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普法宣传力度不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不够到位,各业务股室、单位将普法工作结合到实际业务工作当中做得不够。

  三是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执法人员分布在各业务股室,部分执法人员理论知识不够丰富,执法技巧欠缺,法制培训方式比较单一,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偏弱,还有待于讲一步充实壮大。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因症找因,细化举措,攻坚克难,为建设法治民政奠定良好的法制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将继续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

  (一)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依法服务长效机制。把法治建设继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定期开展会商研讨,加大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文件审查、民主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按照“谁起草、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一年后和到期半年前的评估工作,形成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提高实施成效。加强对内部文件、合同审查等方面的梳理,形成定期通报机制,查找共性问题、存在不足,确保合法的基础上,加强合理性、合规性把关,从民政业务工作实情和大局出发,加强规范,提升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效能,降低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二)推进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全覆盖,开展“人人会执法、面面有监督”专项活动。整理制作《民政领域执法事项清单》和《民政领域执法对象清单》,进一步厘清民政领域执法事项范围。结合龙岗民政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将所有执法人员进行全面统筹,组织开展“人人会执法、面面有监督”专项活动,在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水平较高的基础上,加强殡葬、区划、救助、养老、志愿服务、慈善、民办服务机构等领域的执法,在指导加强各业务部门执法人员能力的同时促进民政管理对象的规范化。

  ()优化法制培训方式,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法治队伍建设。组织民政系统公职人员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让公职人员切实感受法庭审理的流程和辩论焦点,推动公职人员更加注重履职过程中遵守实体法和程序法,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开设“民政法治课堂”,针对各业务部门在制定政策文件或处置重大复杂涉法事项时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审查质量不高,导致存在法律风险的问题,计划全年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不少于100次法治课堂活动,讲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文件草案及政府决策等方面典型案例,督促各业务部门严格落实法律论证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查效率及质量,健全审查工作机制,高质高效推动案例成果的有效转化。

  ()围绕群众关切,提高民政普法实效。围绕民政重点、中心工作,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慈善日等主题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突出民政重点业务领域,贴近民政机构、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普法。成立民政领域普法讲师团,吸收社会救助、养老、社区治理、慈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社会组织、殡葬、婚姻登记等领域的业务骨干作为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养老服务点、进工业园区、进社会组织等的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遵法、守法、用法氛围,取得普法实效,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坡头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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