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司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11-26 17:11 来源: 本网 字号: 【大】 【中】 【小】

  202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职、担当尽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现将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推动工作开展的关键,坚持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通过集体研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学习1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期,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学习6期。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专题党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观看廉政教育片、派发《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摘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等方式,引导干部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三个规定”有关文件精神,深化干警底线意识。积极主动排查,认真组织填。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违反“三个规定”情况。

  (二)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及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等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湛江、坡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坚持统抓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落实。一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上汇报我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5年工作安排、《坡头区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情况。二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制定实施《中共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坡头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谋划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科学谋划法治建设项目,印发《公共法律服务进国家高新区(海东园区)的实施方案》,制定《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东园区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四)严把法治关口,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庞永梅作为区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列席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工作会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根据法律有关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继续聘请广东领会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作为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的作用,截至目前,外聘法律顾问共参与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0份;局法规股、公职律师积极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涉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区委、区政府决策管理中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截至目前,共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59份。二是完善区直部门、镇(街)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各基层司法所所长作为镇(街)首席法律顾问列席镇(街)班子会议,为镇(街)行政决策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各基层司法所所长列席班子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103次,审查合同124份,为镇(街)提供法律意见198条,代表或协助乡镇调处矛盾纠纷57件。三是推动出台《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修订《坡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效。四是修订《坡头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截至目前,我区共印发了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坡头区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激励措施》。

  (五)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执法过程全面监督。加大力度推广应用“粤执法”湛江市级执法办案平台,坚持每季度通报一次平台的使用情况,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提醒函》8份。坡头区和吴川市开展“粤执法”湛江办案平台使用情况交叉督导,督导了坡头区龙头镇、官渡镇、坡头镇、乾塘镇,不断提升镇街执法办案水平。2025年以来,全区28个执法主体在“粤执法”市级执法办案平台共办理案件736宗,行政检查450宗、行政处罚283宗、行政强制3宗,全区上线执法人员768人。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全区共696人持有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其中各镇(街)持证人数为369人、区直各单位持证人数为327人。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三是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制定《湛江市坡头区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召开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深入企业座谈调研,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案卷评查、“综合查一次”等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目前,坡头区在全国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上报问题线索46条,经案卷评查纠正各部门案卷瑕疵问题104条;纠治乱查封案件1件,涉案金额0.1016万元,纠治乱收费案件1件,涉案金额400万元,出台相关制度规范1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共400.1016万元。对2024年以来涉企的行政复议案件发现的问题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提醒函2份,对涉企的行政败诉案件发现的问题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提醒函1份;上报自行纠正执法不规范的典型案例5宗;建立长效机制15个。

  (六)攻坚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一是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7个(其中镇级调委会21个、村级调委会74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2个),人民调解员856人(其中有7名为退休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形成了以各镇(街)调委会为骨干,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为补充,各村级调委会为基础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截至目前,坡头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36次,接受调解申请1503宗(其中村级案件1340件,口头案件1403宗),申请司法确认8宗,调解成功1503宗,调解成功率100%,涉案金额1118.95万元。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9件(其中依法作出受理决定49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8件,到期未补正视为放弃2件),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7件。共有行政应诉案件41件,其中坡头区政府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诉讼案件38件,作为原告上诉的诉讼案件3件。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均委派律师或工作人员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七)深入践行为民服务理念,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立城乡全覆盖法律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开通全天候维权“12348”法律服务热线,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法律服务。二是继续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部署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平安夜访、法治进校园、“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等活动及法律援助工作;截至目前,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宣传208场次,接受法律咨询68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宗。三是增强法律援助供给,促进特殊困难群体民生改善。截至目前,坡头区法援处共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6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3宗,其中刑事案件217宗(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3宗),民事案件16宗。截至目前,受理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47件,受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11件。

  (八)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素养。坚持线上线下普法同合力,线下精心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守护未成年人 校园公益普法”、坡头区秋季学期“法治第一讲”主题活动、“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宪法、民法典、禁毒、平安建设、反电信网络诈骗、国家安全教育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线上通过“坡头司法”微信公众号刊播“以案普法”17期、“普法小课堂”视频2期,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质增效,开展2025年“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7场次,定期在“法律明白人”交流群上发布“以案普法”内容,有效提升坡头区“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5场次,派发普法宣传品1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20余人次。

  (九)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护航坡头安全稳定。高标准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规范设置“三区十九室”,配置自助矫正终端、在矫通、VR体验式教育等信息化设备,强化数据资源支撑,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截至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6名(缓刑190名,假释4名,暂予监外执行2名)。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均落实手机定位等信息化核查手段;期间,向出入境部门限制出境报备126人次,开展社会调查评估69人次,对社区矫正对象作出警告决定9人次,训诫决定45人次,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4人次。开展每月一主题教育活动,共开展63场次,开展心理测评612人次。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与负面舆情事件,风险隐患处于可控状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需要进一步学深悟透,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仍有一定提升的空间。二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存在差距。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推进,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增强,工作量增大。但由于受到历史、资金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司法所办公场所用房老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高质高效开展。三是行政执法力量分布不平衡,基层行政执法工作量大,但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待提高,从案件中反馈出大多数行政执法部门程序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仍然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积极推进“粤执法”湛江办案平台推广应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以案卷评查为切入点,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协调监督效能。二是加快坡头司法所、乾塘司法所、麻斜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是持续推进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深化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深化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理念,提升行政复议审理质效;加强专业化、职业化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增强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


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

2025年11月26日


供稿:李江美

编辑:陈   铮   校对:詹楚娴   

审核:庞永梅、陈 雄、李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