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广东湛江海东新区基础设施规划(2013-2030年)
2、规划概要:海东新区位于环珠三角经济圈、北部湾经济圈和粤桂琼海洋经济圈的黄金交汇地带,地处湛江市区东北部,北起国道G325、南至南调河、西起赤坎滨湖、东至省道S286,规划总面积228km2,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05.4km2,备用地面积为17.6km2;规划划定核心区范围49.8km2,起步区16.8km2。基础设施规划包括道路工程、竖向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防洪(潮)排涝系统、供电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环卫工程等9 项专项规划的内容。
规划年限为2013年至2030 年,海东新区人口发展规模90 万人,起步区人口规模22 万人。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湛江海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
联系人:莫工
电话:0759-3965558 传真: 0759-396555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山大学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 甲字第2803号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135号大院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汤老师
电话:020-84112481,传真:020-8411 026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现状踏勘与环境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公众意见对报告书修改完善→报告书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规划范围内环境现状和社会经济概况,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规划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并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或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广东湛江海东新区基础设施规划(2013-2030年)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广东湛江海东新区基础设施规划(2013-2030年)是否认可;
(2)、公众就广东湛江海东新区基础设施规划(2013-2030年)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广东湛江海东新区基础设施规划(2013-2030年)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在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送评估部门评审前,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环保主管部门、环评单位和委托单位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规划实施及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2日~12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该规划的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实名和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