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信息
广东东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生产项目选址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工业园粤佳路,主要利用石墨为原料生产碳负极材料和碳负极包覆材料,生产规模为碳负极材料为20000吨/年,碳负极包覆材料为1000吨/年,增碳剂10000吨/年。
2.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是运行期产生的微量粉尘颗粒物和废酸雾经厂房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扩散后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空气影响,以及燃煤锅炉产生的烟尘及SO2。经过本评价论证,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为16ug/m³,远低于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日平均标0.15mg/m³,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11%;与本地区PM10的现状监测最大值0.08mg/m³叠加后,对现状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微小。HCI最大落地浓度同样位于排气筒外77米处,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没有关于HCI的质量标准,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HCI的日均值标准0.05 mg/m³,其最大占标率是5.2%;氟化物最大落地浓度为0.4173μg /m³,距排放口同样是77米,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关于氟化物的推荐质量标准为小时均值20μg /m³,则氟化物的最大占标率是2%。烟尘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0.002133mg/m³,落地点距源207m处;该浓度占评价参考标准的0.474%,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的日均值0.15mg/m3限值; SO2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0.009695mg/m³,落地点距源207m处;该浓度占评价参考标准的1.939%,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的小时均值0.5 mg/m3限值。
故障排放时,粉尘排放速率增加约10%,浓度随之增大10%,废气排放速率0.66kg/h,粉尘的排放浓度为16.5mg/m³,相对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对粉尘排放浓度和速率的规定,本项目即使在事故排放状态下,粉尘PM10浓度都远低于标准值。HCI与氟化物与此类似。颗粒物PM10和HCI、氟化物的落地浓度亦处于极低范围,且最大落地点远小于最近的居民区碑屋,不会造成大的大气环境影响。
3.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环境污染物为原料在破碎工艺中产生的粉尘颗粒,拟采用双级袋式除尘器除尘,综合处理效率可达99.5%以上,经净化处理后的粉尘颗粒通过厂房楼顶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对于破碎过程中的噪声,拟对破碎机安装机脚采用减震垫,减少破碎过程的震动噪音,破碎机外安装消音房,内衬阻燃消音棉。整套设备采用隔音墙将设备运行区与工人操作区分开,达到隔音降噪效果。车间内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防护,佩戴听觉保护器或耳罩等,以减少噪声对听力与身体危害。对于工作人员在办公和生产中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则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排入官渡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办公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各污染源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轻微。从本项目与周边居民区、农田、地表水体的位置关系和风险防范的角度出发,本评价建议设置项目边界外延宽度为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4.环境风险及防范、应急措施
本项目贮存、利用及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为HCI和氢氟酸,在运输及贮存过程中存在泄漏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上述危险物质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从具体风险事故来看,本项目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概率约为0.00011次/年,原料储运的事故概率约为0.3~0.4次/年,生产运行系统事故概率约为10-3次/年。本项目一期工程聚鑫公司运营以来,未发生过原料泄漏风险事故。只要管理得当、操作规范、预防到位,完全可以避免此类风险事故的发生。另外,本项目所利用的主要原料石墨矿本身可燃点高、耐热性强,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可能性极低。
本项目采用专门运输车辆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运输,选择经过优化的固定线路和运输时间,可确保运输期间的安全。同时对于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设置危险警示标志,对仓库实施防渗处理,设置堵截渗漏的裙角,紧急事故时可将污废水堵在厂房车间内。同时,建设单位将对制定的应急预案做好落实,并成立以厂区领导为核心,一线生产人员为骨干的应急机构,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习和人员培训,提高全厂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总体而言,在落实相关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5.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的产业政策,符合广东省、湛江市的环境保护规划和城市规划。在采用项目建设方提出的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能达到达标排放,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存在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只要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项目设计资料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的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6.公众参与方式及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欲了解本项目的详细情况,可在下列网站湛江东岛新能源有限公司环评公示下载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简本,或者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公示期限为10日,您的意见将作为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7.公众意见调查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东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59-3996699;传真:0759-3996555;邮箱:1912749610 @qq.com,通讯地址:湛江市官渡工业园聚鑫路1号
环评单位: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20-84114487,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地环大楼C607(邮编510275),
传真:020-84110267,电子邮箱: http://mail.qq.com/cgi-bin/mail_spam?
广东东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5日